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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分书(分書)  拼音:fēn shū
1.书体名。为秦代隶体的一种笔法,相传为王次仲所创。参见「八分」条。
2.分家产的文据。《醒世恒言。卷三五。徐老仆义愤成家》:「阿寄又讨出分书,将分下的家火,照单逐一点明。」
《國語辭典》:八分  拼音:bā fēn
1.书体名。为秦代隶体的一种笔法,相传为王次仲所创,说法多种,常见的有:一、言八宜训背,笔势左右分布相背,有如八字。见清。包世臣《艺舟双楫。论书一。历下笔谭》。二、有以二分似隶,八分似篆,介于篆隶之间,故称为「八分」。见《雅俗稽言。卷三二。字学。八分》引《书苑文姬说》。也称为「八分书」、「分书」。
2.汉隶的别称。魏晋以后的楷书称为「隶书」,为避免混淆,称当时通行且有波磔的汉隶为「八分」。蔡邕所书的《熹平石经》为八分的正则。也称为「汉隶」。
3.事情接近完满的状态。如:「这事的进展没有十分,也有八分了。」
《國語辭典》:凭信(憑信)  拼音:píng xìn
信赖、相信。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證》:「吾尝笑许纯儒,不达文章之体,如此之流,不足凭信。」《宋史。卷三六○。宗泽传》:「国家承平二百年,不识兵革,以敌国诞谩为可凭信,恬不置疑。」
《漢語大詞典》:朱钞(朱鈔)
宋 时征收粮物官方发给民户的凭据。因其盖有官方红印,故称。 宋 俞文豹 吹剑录外集:“县官初到,典吏必以追催畸零,试其廉贪。绢则二尺三尺,米则三升五升,累而计之,则千万数。民户虽有朱钞存照,以所输不多,亦不与较。”
《漢語大詞典》:居物
(1).囤积财物。汉书·酷吏传·张汤:“﹝ 信 ﹞居物致富,与 汤 分之。” 颜师古 注引 服虔 曰:“居,谓储也。”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褚生:“ 陈 父固肆贾,居物致富, 陈輒 窃父金,代 褚 遗师。”
(2).谓凭据外物。《弘明集·正诬论》:“正曰:‘难者得无隐心而居物,不然,何言之逆乎?’”
《國語辭典》:田契  拼音:tián qì
载明田地所有权的契据。如:「买卖田地,必须有田契作为依据。」
《国语辞典》:照帖  拼音:zhào tiě
凭据,證明书。《喻世明言。卷十。滕大尹鬼断家私》:「滕大尹写个照帖,给与善述为照,就将这房家人判与善述母子。」
分类:凭据
《國語辭典》:證验(證驗)  拼音:zhèng yàn
1.證据。《三国演义》第四四回:「操欲得二乔,有何證验?」
2.实际效验。汉。班固《白虎通。德行。卷四。辟雍》:「察阴阳之会,揆星度之證验。」
《漢語大詞典》:约剂(約劑)
古代用作凭据的文书、契券。周礼·春官·太史:“凡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有约剂者藏焉。” 郑玄 注:“约剂,要盟之载辞及券书也。”周礼·秋官·士师:“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 郑玄 注:“约剂,各所持券也。 郑司农 云:‘若今时市买,为券书以别之,各得其一,讼则案券以正之。’” 清 龚自珍 《说宗彝》:“宗彝者何?古之约剂器也。”
《國語辭典》:把鼻  拼音:bǎ bí
證据、依据。《荡寇志》第二三回:「这厮是有名剧贼,此案的要紧把鼻,如何放得?」也作「把柄」。
《漢語大詞典》:胜券(勝券)
取胜的凭据,因指获胜的把握。 邵冲飞 等《报童》第五场:“好!这一回,真可谓稳操胜券了。”
《國語辭典》:旗牌  拼音:qí pái
1.旧时军中发令的用具。元。白朴《梧桐雨。楔子》:「须知生杀有旗牌,只为军中惜将才。」《儒林外史》第四三回:「尤胡子、臧四同几个小厮,搬行李上船。门枪旗牌,十分热闹。」
2.旗牌官的简称。参见「旗牌官」条。
《漢語大詞典》:责券(責券)
求取凭据。《觅灯因话·桂迁梦感录》:“翌日, 桂 果来謁,君輒如额与偿之,不復责券。”
即债券。北史·齐兰陵武王长恭传:“有千金责券,临死悉燔之。” 明 姚士磷 《见只编》卷上:“又言劫诸有司,写责券,要吓开门矣。” 清 龚自珍 《明良论一》:“车马敝而责券至,朋然以为忧。”参见“ 债券 ”。
《國語辭典》:债券(債券)  拼音:zhài quàn
一种对于一项借款所作的书面支付承诺的有价證券。此承诺包括于何时一次或定期返还本金,以及此期间所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国语辞典》:贬书(贬书)  拼音:biǎn shū
记载降谪损抑的文字凭据。《西游记》第二八回:「他说我行凶作恶,不要我做徒弟,把我逐赶回来,写立贬书为照,永不听用了。」
《国语辞典》:约据(约据)  拼音:yuē jù
契约、合同之类的凭据。如:「保存好这些约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漢語大詞典》:短券
古代买卖交易的一种凭据。周礼·地官·质人“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 汉 郑玄 注:“质剂者,为之券藏之也。大市,人民马牛之属,用长券;小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