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冠名。执法官、御史等所戴。
《汉书·张敞传》:“ 秦 时狱法吏冠柱后惠文。” 颜师古 注引 晋灼 曰:“
《汉注》法冠也,一号柱后惠文,以纚裹铁柱卷。 秦 制执法服,今御史服之。” 汉 蔡邕
《独断》:“法冠, 楚 冠也,一曰柱后惠文冠。”按,柱后,法冠;惠文,武冠。后合称一种冠。参见“ 柱后 ”。
(2).执法官和御史的代称。
《汉书·张敞传》:“ 梁国 大都,吏民凋敝,且当以柱后惠文弹治之耳。” 清
钱谦益 《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陈必谦授文林郎制》:“人中屈軼,京国为之耸观;柱后惠文,奸回于焉屏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