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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庭闱(庭闈)  拼音:tíng wéi
父母所住的厅房。今为作父母的代称。唐。杜甫 送韩十四江东觐省诗:「我已无家寻弟妹,君今何处访庭闱。」《西游记》第三回:「把那万里之遥,只当庭闱之路,所谓点头径过三千里,扭腰八百有馀程。」
《國語辭典》:三舍  拼音:sān shè
1.九十里。《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
2.三座星宿的位置。《吕氏春秋。季夏纪。制乐》:「君有至德之言,天必三赏君,今昔荧惑,其徙三舍。」《文选。郭璞。游仙诗七首之四》:「愧无鲁阳德,回日向三舍。」
3.宋代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合称「三舍」。依一定年限跟条件,由外舍升内舍,再由内舍升上舍。见《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
《漢語大詞典》:三舍生
宋 代行三舍法时,太学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合称“三舍生”。宋史·选举志三:“三舍生皆繇升贡,遂罢国子监补试。”
《國語辭典》:上舍  拼音:shàng shè
1.上等的馆舍。《战国策。齐策一》:「于是舍之上舍,令长子御旦暮进食。」《史记。卷七○。张仪列传》:「楚怀王闻张仪来,虚上舍而自馆之。」
2.宋代太学分外舍、内舍和上舍,学生可按一定的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至内舍与上舍,逐级而升级上。
3.明、清时称监生为「上舍」。《警世通言。卷二四。玉堂春落难逢夫》:「王定即时去请刘斋长、何上舍到来。」《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一:「可叫他来京师上庠贯道斋寻问林上舍名积字善甫,千万!」
《漢語大詞典》:内舍
(1).内室。史记·李斯列传:“使者至,发书, 扶苏 泣,入内舍,欲自杀。”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褚生:“家无妇女,即馆客於内舍。”
(2).古代妇女居于内室,因借指妻子、女眷。 汉 陈琳 《饮马长城窟行》:“作书与内舍,便嫁莫留住。” 唐 李贺 《秦宫》诗序:“ 汉 人 秦宫 ,将军 梁冀 之嬖奴也。 秦宫 得宠内舍,故以骄名。”
(3). 宋 代太学三舍之一。初学者入外舍,由外舍升内舍,由内舍升上舍。 宋 赵昇 朝野类要·内舍:“入上庠中学者,皆外舍生……如公试中等,即依例陛补内舍。”宋史·选举志三:“及三舍法行,则太学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
《國語辭典》:三学(三學)  拼音:sān xué
佛教用语。梵语śikṣā-traya的意译。指修行者应该修学的三方面教法。即戒学、定学、慧学。三学同时也含括佛法的全部内容。唐。道宣〈大恩寺释玄奘传论〉:「至如三学盛典,惟诠行旨;八藏微言,宗开词义。」
《漢語大詞典》:三舍法
宋神宗 时取士法,为 元丰 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绍圣 中,曾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 宣和 三年,诏罢此法。见宋史·选举志一《选举志二》朱子语类卷一○九:“莫説以前,只是 宣和 末年三舍法纔罢,学舍中无限好人才,如 胡邦衡 之类,是甚么样有气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当时亦自煞有人。”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避史录话》:“ 崇寧 立三舍法,虽崇经术,亦未尝废史。”
《漢語大詞典》:三舍法
宋神宗 时取士法,为 元丰 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绍圣 中,曾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 宣和 三年,诏罢此法。见宋史·选举志一《选举志二》朱子语类卷一○九:“莫説以前,只是 宣和 末年三舍法纔罢,学舍中无限好人才,如 胡邦衡 之类,是甚么样有气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当时亦自煞有人。”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避史录话》:“ 崇寧 立三舍法,虽崇经术,亦未尝废史。”
《漢語大詞典》:优校(優校)
宋 代太学分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内舍生考校成绩获得优等,称优校。优校生经舍试即可任官。 宋 叶适 《陈民表墓志铭》:“初,君戒其子曰:‘昔人患进士浮靡,议罢之……今靡岁月,捐父母,弃室家,以争优校,可乎?’”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后集·成均旧规》:“如内舍优校人,又中上舍试优等,以优中优,皆是释褐,不拘名数,先赐进士出身。” 元 李有 《古杭杂记》:“ 易祓 , 潭州 人,以优校为前廊。久不归,妻作《一剪梅》词寄云。”
《漢語大詞典》:两优释褐(兩優釋褐)
宋 代学制之一。内舍生连考两次优等则可以任命为官。释褐,脱下粗劣的短衣,义为做官。宋史·选举志三:“ 元丰 旧制,内舍生校定,分优、平二等。优等再赴舍试,又入优,则谓之两优释褐,中选者即命以京秩,除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