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邦典
本指治理邦国的六典。后泛指国家法典。《周礼·秋官·大司寇》:“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 郑玄 注:“邦典,六典也。” 唐 孙逖 《送赵评事摄御史监军岭南》诗:“议狱持邦典,临戎假宪威。” 金 王若虚 《君事实辨》:“讐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参见“ 六典 ”。
《漢語大詞典》:典谒(典謁)
(1).掌管宾客请见的传达和接待事务。《礼记·曲礼下》:“问士之子,长,曰能典謁矣;幼,曰未能典謁也。” 孔颖达 疏:“謁,请也。士之子,年数长,则言能主宾客告请之事;幼,则言未能也。” 明 梅鼎祚 《昆仑奴》第一折:“这几日病起入朝,方纔归府。牙门官,有客见访,好生典謁。”
(2).掌管宾客请见事务的小官。《韩非子·亡徵》:“后妻贱而婢妾贵,太子卑而庶子尊,相室轻而典謁重,如此则内外乖,内外乖者,可亡也。” 陈奇猷 集释引 太田方 曰:“典謁,主宾客请謁之事者。”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海叙不遇》:“ 刘鲁风 , 江西 投謁所知,颇为典謁所沮。” 清 赵翼 《郡城菊事甚盛》诗:“到门不復烦典謁,直入吓煞双鬟鸦。”
(2).掌管宾客请见事务的小官。《韩非子·亡徵》:“后妻贱而婢妾贵,太子卑而庶子尊,相室轻而典謁重,如此则内外乖,内外乖者,可亡也。” 陈奇猷 集释引 太田方 曰:“典謁,主宾客请謁之事者。”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海叙不遇》:“ 刘鲁风 , 江西 投謁所知,颇为典謁所沮。” 清 赵翼 《郡城菊事甚盛》诗:“到门不復烦典謁,直入吓煞双鬟鸦。”
《國語辭典》:释典(釋典) 拼音:shì diǎn
佛教的经典。《晋书。卷七七。何充传》:「而性好释典,崇修佛寺,供给沙门以百数,糜费巨亿而不吝也。」唐。薛用弱〈王维〉:「累为尚书右丞,于蓝田置别业,留心释典焉。」
分類:佛经
《漢語大詞典》:典选(典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