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676
典故
11
词典
513
佛典
27
其它
125
共513,分35页显示
上一页
30
31
32
33
3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词典
(续上)
名士典领
明正典刑
礼典所重
《分类字锦》:
名士典领(名士典领)
黄畴若礼部郎官厅壁记惟礼部有仪曹郎盖古春官之属魏齐及唐多选名士典领
分类:
礼部
《國語辭典》:
明正典刑
拼音: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明正典刑」泛指依照法律公开处刑。传统法中,多见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宋。王楙《野客丛书。卷一○。宣帝待霍氏》:「使显等稍自悛改,则霍氏富贵,将来未艾。奈何悖逆之节,愈益驯嘄,而不容掩匿,苟不明正典刑,天下其谓帝何?其势不得不诛耳。」明。陆采《明珠记》第三四折:「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忘累朝之厚恩,受逆贼之伪命,除将明正典刑外,妻子俱合随坐。」
分類:
依法
公开
处刑
《分类字锦》:
礼典所重(礼典所重)
《
宋书·礼志
》:晋武帝太康二年冬,有司奏三年正月立春祠时日尚寒,可有司行事。诏曰:“郊祀礼典所重,中间以军国多事,临时有所妨废,故每从奏可。自今方外事简,唯此为大,亲奉禋享,固常典也。”
分类:
郊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