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576
典故
10
词典
395
佛典
128
其它
43
共395,分27页显示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5
16
17
18
下一页
词典
(续上)
玉具剑
鲙具
具脩
具造
具足戒
具君
凶具
校具
招具
干具
教具
储具
出具
千具
具发
《漢語大詞典》:
玉具剑(玉具劍)
剑鼻和剑鐔用白玉制成的剑。
《
史记·田叔列传
》
:“将军取舍人中富给者,令具鞍马絳衣玉具剑,欲入奏之。”
《
汉书·匈奴传下
》
:“赐以冠带衣裳,黄金璽盭綬,玉具剑。” 颜师古 注:“ 孟康 曰:‘摽首鐔卫尽用玉为之也。’鐔,剑口旁横出者也。卫,剑鼻也。” 宋
陆游
《梦韩无咎如在京口时既觉枕上作短歌》
:“有时赠我玉具剑,间亦报之金错刀。”
分類:
白玉
玉制
《漢語大詞典》:
鲙具(鱠具)
指烹调用具。 元
吕诚
《题〈秋浦归舟图〉二首》
诗之二:“酒家鱠具如堪借,暂卸西风十幅蒲。”
分類:
烹调
调用
用具
《漢語大詞典》:
具脩
1.谓供置众物和打扫。
《
周礼·天官·大宰
》
:“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脩。” 郑玄 注:“具所当共,脩扫除粪洒。” 贾公彦 疏:“使百官供祭祀之具及脩之扫除也。”
2.齐备,完备。 南朝 齐
王融
《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
:“必待天爵具脩,人纪咸事,然后沿才授职。”
分類:
齐备
完备
众物
物和
打扫
《漢語大詞典》:
具造
《书·吕刑》
:“两造具备”。 孔 传:“造,至也。两至具备,则众狱官共听其入五刑之辟。”后谓备办诉状为“具造”。 清
蒲松龄
《
聊斋志异·向杲
》
:“ 晟 不服,﹝ 庄公子 ﹞遂嗾从人折箠笞之,垂毙,乃去。 杲 闻奔视,则兄已死。不胜哀愤。具造赴郡。”
分類:
备办
诉状
《國語辭典》:
具足戒
拼音:
jù zú jiè
佛教戒律之一。指比丘戒和比丘尼戒。《四分律》卷三四:「世尊告阿难:『不应授年未满二十者具足戒。』」简称为「具戒」。
分類:
具足戒
佛教
佛教名词
教名
僧尼
受戒
戒律
戒条
圆满
充足
《漢語大詞典》:
具君
徒有名位而不尽职的君主。 唐
皮日休
《鹿门隐书六十篇》
:“不以 尧 舜 之心为君者,具君也。不以 伊尹 、 周公 之心为臣者,具臣也。”
分類:
有名
名位
不尽
尽职
帝王
《國語辭典》:
凶具
拼音:
xiōng jù
棺木。《南史。卷二十二。王昙首传》:「又宋世光禄大夫刘镇之年三十许,病笃,已办凶具。」《聊斋志异。卷三。宫梦弼》:「无何,柳病卒,至无以治凶具。」
分類:
棺材
《漢語大詞典》:
校具
装饰的物品。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
:“ 整 语 采音 ,其道汝偷车校具,汝何不进里駡之?”
《
宋史·仪卫志六
》
:“御马鞍勒之制,有金、玉、水昌、金涂四等闹装……碾鈒鏤尘沙面、平面、洼面、方团、寸节卷荷校具。”
分類:
装饰
物品
《漢語大詞典》:
招具
招魂用品。
《楚辞·招魂》
:“招具该备,永啸呼些。” 王逸 注:“言撰设甘美,招魂之具靡不毕备,故长啸大呼以招君也。”
分類:
招魂
用品
《漢語大詞典》:
干具(幹具)
谓才能器局。
《
魏书·甄琛传
》
:“ 琛 性轻简,好嘲謔,故少风望。然明解有干具,在官清白。”
《
魏书·崔楷传
》
:“﹝ 崔楷 ﹞美风望,性刚梗,有当世干具。”
分類:
才能
器局
《國語辭典》:
教具
拼音:
jiào jù
教学上用来帮助教师讲解说明的辅助工具。如挂图、仪器、模型等。
分類:
教学
学时
讲解
解说
说明
某物
模型
实物
图表
《漢語大詞典》:
储具(儲具)
犹储备、储供。
《
新唐书·路嗣恭传
》
:“时关畿用兵,使人係道, 嗣恭 储具有素,而民不扰。”
分類:
储备
《漢語大詞典》:
出具
谓以某种名义开出某种证件。 清
陈康祺
《
郎潜纪闻
》
卷二:“ 乾隆 元年,经侍郎 励宗万 奏请,嗣后学习期满人员,令该堂官出具考语,分三等引见。” 蒯世勋
《上海英美租界在太平天国时代》
:“三国代表并未将原意致达,仅交出中立宣言一件,并由 威妥玛 传语,令其亦出具文告。”
《十月》
1984年第1期:“学校那方面没有问题,保证会出具在校的证明。”
分類:
出具
名义
开出
证件
《骈字类编》:
千具
史记货殖传旃席千具
《漢語大詞典》:
具发(具發)
备文揭发。
《
汉书·朱云传
》
:“事下丞相,丞相部吏考立其杀人罪。 云 亡入 长安 ,復与 咸 计议。丞相具发其事。”
《
后汉书·王允传
》
:“於贼中得中常侍 张让 宾客书疏,与 黄巾 交通, 允 具发其姦,以状闻。”
分類:
备文
揭发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