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责券(責券)
求取凭据。《觅灯因话·桂迁梦感录》:“翌日, 桂 果来謁,君輒如额与偿之,不復责券。”
即债券。《北史·齐兰陵武王长恭传》:“有千金责券,临死悉燔之。” 明 姚士磷 《见只编》卷上:“又言劫诸有司,写责券,要吓开门矣。” 清 龚自珍 《明良论一》:“车马敝而责券至,朋然以为忧。”参见“ 债券 ”。
即债券。《北史·齐兰陵武王长恭传》:“有千金责券,临死悉燔之。” 明 姚士磷 《见只编》卷上:“又言劫诸有司,写责券,要吓开门矣。” 清 龚自珍 《明良论一》:“车马敝而责券至,朋然以为忧。”参见“ 债券 ”。
《漢語大詞典》:焚券
(1).指烧毁债券买得人心的典故。 战国 齐 冯谖 为 孟尝君 往 薛 地收债,临行前问:“责收毕,以何市而反?” 孟尝君 曰:“视吾家所寡有者。”于是 冯谖 矫命以债赐百姓,尽烧其券,民称万岁。见《战国策·齐策四》。 宋 苏轼 《穆父新凉》诗:“受恩如负债,粗报乃焚券。”
(2). 南朝 宋 顾绰 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其债。父 觊之 设谋,焚烧文券,并宣语远近:“负三郞债,皆不须还。”见《宋书·顾觊之传》。
(3). 唐 宋清 售药债券堆积如山,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终不复言,积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数十人。见 唐 柳宗元 《宋清传》。
(4). 后汉 常思 献 宋 地丝息十万两债券, 太祖 即焚其券,诏悉蠲除之。见《新五代史·杂传十一·常思传》。
(2). 南朝 宋 顾绰 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其债。父 觊之 设谋,焚烧文券,并宣语远近:“负三郞债,皆不须还。”见《宋书·顾觊之传》。
(3). 唐 宋清 售药债券堆积如山,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终不复言,积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数十人。见 唐 柳宗元 《宋清传》。
(4). 后汉 常思 献 宋 地丝息十万两债券, 太祖 即焚其券,诏悉蠲除之。见《新五代史·杂传十一·常思传》。
《漢語大詞典》:符别
即傅别。古代的一种债券。分别为二,双方各持其一以为凭证。《周礼·天官·小宰》“四曰听称责以傅别” 汉 郑玄 注:“傅别,故书作傅辨, 郑大夫 读为符别, 杜子春 读为傅别。”参见“ 傅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