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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所依止之三宝
【佛学次第统编】
信三宝者:
一、信佛 信佛为大导师,堪作依止,不信其馀邪师。
二、信法 信法可依之修行,不信其馀邪法。
三、信僧 信僧可为同行师友,不信其馀外道邪众。
信所依止之根本及三宝
【佛学次第统编】
大乘起信论云: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一者、信根本 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 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 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密故。
四者、信僧 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诸识所依所缘
【佛学次第统编】
八识所依所缘:
一、眼识 眼根为所依,色境为所缘。
二、耳识 耳根为所依,声境为所缘。
三、鼻识 鼻根为所依,香境为所缘。
四、舌识 舌根为所依,味境为所缘。
五、身识 身根为所依,触境为所缘。
六、意识 依于末那遍缘一切处。
七、七识 依赖耶缘彼见分。
八、八识 依末那缘种子根身器界。
诸识俱有所依
【佛学次第统编】
诸识俱有所依者:
一、五识俱有所依有四:
一、同境依 谓五色根共取现境,故得此名。
二、分别依 谓第六识,与依同缘分别境故。
三、染净依 谓第七识,五识以由此识染污而成有漏,由此识净而成无漏,故得此名。
四、根本依 谓第八识,五识依此而得生故。
初不共依,馀三共依,谓彼此同依,非一识依,名为共依。唯一识依,非馀色依,名不共依。
二、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识,初不共依,后是共依。
三、第七末那俱有所依,但有一种,谓第八识,是不共依。
四、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是不共依。
二转依果
【佛学次第统编】
二转依果者,谓菩提涅槃。依谓所依,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染谓虚妄遍计所执,净谓真实圆成实性,转谓二分转舍转得。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由转烦恼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證无上觉。
转依位别
【佛学次第统编】
转依位别,略有六种:
一、损力益能转 谓初二位,由习胜解及惭愧故,损本识中染种势力,益本识内净种功能,虽未断障种,实證转依,而渐伏现行,亦名为转。
二、通达转 谓通达位,由见道力,通达真如,断分别生二障粗重,證得一分真实转依。
三、修习转 谓修习位,由数修习十地行故,渐断俱生二障粗重,渐次證得真实转依。
四、果圆满转 谓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集无边难行胜行,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永断本来一切粗重,顿證佛果,圆满转依,穷未来际,利乐无尽。
五、下劣转 谓二乘位,专求自利,厌苦欣寂,唯能通达生空真如,断烦恼种,證真择灭,无胜堪能,名下劣转。
六、广大转 谓大乘位,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无欣厌,具能通达二空真如,双断所知烦恼障种,顿證无上菩提涅槃,有胜堪能,名广大转。
转依义别
【佛学次第统编】
转依义别,略有四种:
一、能转道 此复有二:
一、能伏道 谓伏二障随眠势力,令不引起二障现行。
二、能断道 谓能永断二障随眠。
二、所转依 此复有二:
一、持种依 谓根本识,由此能持染净法种,与染净法,俱为所依,圣道转令舍染得净。
二、迷悟依 谓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诸染净法,依之得生,圣道转令舍染得净。
三、所转舍 此复有二:
一、所断舍 谓二障种真无间道,现在前时,障治相违,彼便断灭,永不成就。说之为舍,彼种断故,不复现行。妄执我法,所执我法,不对妄情,亦说为舍,由此名舍遍计所执。
二、所弃舍 谓馀有漏劣无漏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引极圆明纯净本识,非彼依故,皆永弃舍。彼种舍已,现有漏法,及劣无漏,毕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说为舍,由此名舍生死劣法。
四、所转得 此复有二:
一、所显得 谓大涅槃。此虽本来自性清净,而由客障覆令不显,真圣道生,断彼障故,令其相显,名得涅槃。此依真如,离障施设,故体即是清净法界。
二、所生得 谓大菩提。此虽本来有能生种,而所知障,碍故不生,由圣道力,断彼障故,令从种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续,穷未来际,此即四智相应心品。
依因依缘
【佛学次第统编】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
依因者、 不觉义故。
依缘者、 妄作境界义故。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者,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转依(二)
【佛学次第统编】
楞严经义海云二转依:
一、转烦恼依菩提 烦恼者昏烦之法,恼乱心神,即一切众生,无明妄惑也。梵语菩提,华言道,即一切诸佛所悟所證之道也。然菩提烦恼,其性是一,但由迷悟,不分而分。众生迷故,即转菩提而为烦恼。诸佛悟故,即转烦恼而为菩提。若能了达,烦恼即是菩提。念念修习,是名转烦恼依菩提也。
二、转生死依涅槃 生死者,一切众生虚妄生灭也。梵语涅槃,华言灭度,即一切诸佛,所悟所證之果也。然生死涅槃,性元是一。但由迷悟,不分而分。众生迷故,即转涅槃而为生死。诸佛悟故,即转生死而为涅槃。若能了达生死即是涅槃,念念證入,是名转生死依涅槃也。
依报与佛土
【佛学次第统编】
凡夫受托于依报,诸佛自具其佛土。
四依──身土四依
【三藏法数】
(出华严经疏)
〔一、色身依色相土〕,谓如来随类应化,示现丈六等相好之身,即依娑婆等同居之土,以其有山河大地等色相,是为色身依色相土。(梵语娑婆,华言能忍。同居者,凡、圣同居也。)
〔二、色身依法性土〕,谓如来丈六等相好之身,当体即是法性之身,所依之土,亦即常寂光土,是为色身依法性土。(常寂光土者,即佛所居之净土也。)
〔三、法身依法性土〕,谓如来法性之身,非心非色,犹如虚空,遍一切处;所依之土,即是常寂光土,是为法身依法性土。
〔四、法身依色相土〕,谓如来法性之身,遍于刹尘之土,虽身土相摄,事理交互,色即非色,相即非相,而不离刹尘之土,是为法身依色相土。
四依──法四依
【三藏法数】
(出法界次第)
法四依者,谓依凭正法,则能成就万行之因,满足菩提之果也。(梵语菩提,华言道。)
〔一、依法不依人〕,依法者,谓依实相等法,修诸波罗蜜行,则能具足清净功德,能至菩提也。不依人者,如涅槃经云:魔王尚能假化作佛,况能不作其馀之身。是故虽是凡夫,若所说所行,与实相等法相应,则可依信。虽现佛身相好,若所说所行,违于实相法者,则不应依也。(梵语波罗蜜,华言到彼岸。)
〔二、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依了义经者,谓诸大乘经,皆明中道、佛性,若依此而修,则万行成就,能见佛性也。不依不了义经者,谓小乘等经,不明中道、佛性,若依此而修,则万行难成,不见佛性也。
〔三、依义不依语〕,依义者,义即中道之理。若依此理而修,则能成就万行,破诸颠倒,而显中道之理也。不依语者,语是世间言语文字,非出世法,若依此而修,则万行不成,颠倒不破,中道不显也。
〔四、依智不依识〕,依智者,照了之心,名之为智;若依正观之智,于诸波罗蜜观察而修,则能破生死烦恼之业,必證大乘涅槃之果也。不依识者,妄想之心,名之为识。若依妄识而修,则搆集生死烦恼之业,流转无穷,众苦不息也。
四依──人四依
【三藏法数】
(出法华玄义)
依即依止也。谓从五品位至等觉菩萨,堪为世间众生之所依止,能令众生闻法开解,修行證果,故名人四依。(五品位者,随喜品、读诵品、说法品、兼行六度品、正行六度品也。)
〔五品十信为初依〕,五品、十信,皆圆教位次也。谓此位之人,观慧明了,达如来秘密之藏,能令众生闻法开解,修行證果,而可依止,故为初依也。(十信者,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定心、不退心、护法心、回向心、戒心、愿心也。)
〔十住为二依〕,十住亦圆教位次也。谓此位之人,惑破理显,功用转深,能令众生闻法开解,修行證果,而可依止,故为二依也。(十住者,发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贵住、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顶住也。)
〔十行、十回向为三依〕,十行十回向,亦圆教位次也。谓此位之人,无明渐尽,利祐转深,能令众生闻法开解,修行證果,而可依止,故为三依也。(十行者,欢喜行、饶益行、无瞋恨行、无尽行、离痴乱行、现前行、无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实行也。十回向者,救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不坏回向、等一切佛回向、至一切处回向、无尽功德藏回向、随顺平等善根回向、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真如相回向、无缚解脱回向、法界无量回向也。)
〔十地等觉为四依〕,十地亦圆教位次也。等觉者,去后妙觉位,犹有一等,故名为等。胜前诸位,故称为觉,即最后心菩萨也。谓此菩萨,渐尽无明之源,将满圆极之果,胜用具足,能令众生闻法开解,修行證果,而可依止。故为四依也。(十地者,欢喜地、离垢地、发光地、焰慧地、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也。)
四句──依正四句
【三藏法数】
(出华严经随疏演义钞)
依正者,依即所依国土,正即能依之身也。
〔一、依内现依〕,依内现依者,谓于国土中又现一切国土也。如成就品云:一一尘中难思刹,随众生心普现前,一切刹海靡不周,如是方便无差别。是也。
〔二、正内现正〕,正内现正者,谓于一身中,复现一切身也。如现相品云:如来一一毛孔中,一切刹尘诸佛坐,菩萨众会共围绕,演说普贤之胜行。是也。(菩萨,梵语具云菩提萨埵,华言觉有情。)
〔三、正内现依〕,正内现依者,谓于身中现一切国土也。如现相品云:如来安坐菩提座,一毛示现多刹海,一一毛现悉亦然,于是普周于法界。是也。
〔四、依内现正〕,依内现正者,谓于国土现一切身也。如现相品云:一切刹土微尘数,常现身云悉充满,普为众生放大光,各雨法雨称其心。是也。
四依──行四依
【三藏法数】
(出四分律藏)
谓出家之人,依此四法而修,则能成就圣道也。
〔一、著粪扫衣〕,著粪扫衣者,谓视同粪土,扫除不用,即世人所弃弊垢之衣也。修道之人当收拾净洗,补凑穿著,如此则心无所恋,能成道业矣。
〔二、常行乞食〕,乞食者,谓出家之人,常以乞食自活其命也。
〔三、树下坐〕,树下坐者,谓出家之人,不宜营治舍宅,当于树下或石窟中,随便而居,修习禅定也。
〔四、用陈腐药〕,用陈腐药者,谓出家之人,若患病时,当用陈年朽腐之药而调治之,病瘥即止;不得贪乐新好药物而预积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