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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一剑之任
徙任
纤腰不任
刑事责任
许令再任
协任
信任案
新官上任三把火
卸任
难当重任
民事责任
轻财任侠
任笔沈诗
任人宰割
任天由命
《漢語大詞典》:一剑之任(一劍之任)
(1).谓以一人一剑之力。指作战的士兵,犹言一人之勇。尉缭子·武议:“临难决疑,挥兵指刃,此将事也;一剑之任,非将事也。”
(2).指独力担任艰巨的任务。《战国策·齐策六》:“ 齐桓公 有天下,朝诸侯, 曹子 以一剑之任,劫 桓公 於坛位之上。”《燕丹子》卷上:“ 秦 贪我赂,而信我辞,则一剑之任,可当百万之师。”
《漢語大詞典》:徙任
调任。宋书·王僧达传:“ 元嘉 二十八年春, 索虏 寇逼,都邑危惧, 僧达 求入卫京师,见许。贼退,又除 宣城 太守,顷之,徙任 义兴 。”
分類:调任
《分类字锦》:纤腰不任(纤腰不任)
梁武帝 白纻辞 纤腰袅袅不任衣。
分类:
《國語辭典》:刑事责任(刑事責任)  拼音:xíng shì zé rèn
一种法律责任。因触犯《刑法》及相关刑罚法律所定的罪名,而应接受的法律制裁及其后果。刑罚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褫夺公权、没收、追徵、追缴或抵偿等种类,与民事、行政或政治责任不同。
《分类字锦》:许令再任(许令再任)
宋史选举志嘉祐六年下诏曰自今诸州县守令有清白不扰政绩尤异而实惠及民者本路若州连书同罪保举将政绩实状以閒中书门下察访得实许令再任
分类:考课
《漢語大詞典》:协任(協任)
为协理某种工作而任某职务。《清会典·兵部·武选》:“凡武职官之任,有兼任,有协任,有派任,有试任,以辅於额缺。”
分類:协理职务
《漢語大詞典》:信任案
议会制国家中,政府要求议会对其表示信任而提出的议案。如获得通过,议会就得接受政府的方针政策;如遭到否决,政府就要辞职,或者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由新的议会来决定政府的去留。
《國語辭典》:新官上任三把火  拼音:xīn guān shàng rèn sān bǎ huǒ
(谚语)比喻刚出任新职时,总要摆出架势,好好做几件事,一显威风与才干。如:「主管一到职,就颁布了一连串的行政革新措施,真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啊!」
《國語辭典》:卸任  拼音:xiè rèn
解除职务。如:「我们准备开一个欢送会,欢送卸任的组长。」也称为「卸印」。
《国语辞典》:难当重任(难当重任)  拼音:nán dāng zhòng rèn
难以承担重责大任。如:「他以难当重任为理由,婉拒了这次升迁的机会。」
《国语辞典》: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拼音:mín shì zé rèn
法律上指损害赔偿的责任。分为侵权行为责任与债务不履行责任。
《国语辞典》:轻财任侠(轻财任侠)  拼音:qīng cái rèn xiá
轻视财物而好打抱不平。明。梅鼎祚《玉合记》第九出:「轻财任侠,也属微尘。」
《国语辞典》:任笔沈诗(任笔沈诗)  拼音:rén bǐ shěn shī
南朝梁任昉的文章和沈约的诗。《南史。卷五九。任昉传》:「(昉)既以文才见知,时人云『任笔沈诗』。昉闻甚以为病。晚节转好著诗,欲以倾沈。」
《国语辞典》:任人宰割  拼音:rèn rén zǎi gē
任凭别人处置。如:「凡事要有自己的主张,否则只有任人宰割了。」
《国语辞典》:任天由命  拼音:rèn tiān yóu mìng
听任天命的安排。如:「遭遇困难时,不能完全任天由命,听其持续恶化,其实很多是可以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