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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以言徇物
以言为讳
以言取人
以言举人
以严见惮
以牙还牙
以血洗血
以学愈愚
以选为本
以养伤身
以疑决疑
以义断恩
以泽量尸
以怨报德
《漢語大詞典》: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语出《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谓以同样的手段或办法进行回击。 鲁迅 《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 张天翼 《新生》:“我们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敌人用大炮来轰我们,我们也用大炮去回答他们。” 老舍 《四世同堂》八四:“我们的抗战不仅是报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打击穷兵黩武,好建设将来的和平。”亦省作“ 以牙还牙 ”。 华山 《鸡毛信》:“炮楼里的鬼子都进山抢粮了, 前周庄 炮楼空空的,只剩下几个黑狗子了。叫咱们队伍赶紧到 平川里 去打炮楼。以牙还牙嘛!”
《漢語大詞典》:以言徇物
用违心的话语附和别人。 宋 苏轼 《〈乐全先生文集〉叙》:“公为布衣,则頎然已有公辅之望。自少出仕,至老而归,未尝以言徇物,以色假人。虽对人主,必同而后言,毁誉不动,得丧若一。”
《漢語大詞典》:以言为讳(以言爲諱)
谓人们把说话当作忌讳。形容统治阶级对言论箝制之严。《汉书·梅福传》:“间者愚民上疏,多触不急之法,或下廷尉,而死者众。自 阳朔 以来,天下以言为讳,朝廷尤甚。” 颜师古 注:“妨人之口,法禁严切。”
《國語辭典》:以言取人  拼音:yǐ yán qǔ rén
根据一个人的言论来判断其人品。《史记。卷六七。仲尼弟子传。澹台灭明传》:「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漢語大詞典》:以言举人(以言舉人)
根据言论来举荐人才。盐铁论·利议:“﹝文学﹞议论称诵,窃 商 、赐之辞;刺讥言治,过 管 晏 之才。心卑卿相,志小万乘。及授之政,昏乱不治。故以言举人,若以毛相马,此其所以多不称举。”
《分类字锦》:以严见惮(以严见惮)
汉书汲黯传孝景时为太子洗马以严见惮
分类:宫僚
《國語辭典》:以牙还牙(以牙還牙)  拼音:yǐ yá huán yá
比喻采取与对方相同的态度或方法报复对方。如:「你这种以牙还牙的处理方式,不见得能真正解决问题。」
《國語辭典》:以血洗血  拼音:yǐ xuè xǐ xuè
以仇敌的血来偿还血债。比喻采取激烈的报复行动,辗转杀戮。《旧唐书。卷一二七。源休传》:「汝国已杀突董等,吾又杀汝,犹以血洗血,污益甚尔。」也作「以血偿血」。
《漢語大詞典》:以学愈愚(以學愈愚)
谓用学习改变愚昧的秉性。 汉 刘向 说苑·建本:“夫幼者必愚,愚者妄行。愚者妄行,不能保身。 孟子 曰:‘人皆知以食愈飢,莫知以学愈愚。’故善材之幼者,必勤於学问,以修其性。”
《韵府拾遗 阮韵》:以选为本(以选为本)
潜夫论君以恤民为本臣忠良则君政善臣奸枉则君政恶以选为本选举实则忠贤进选虚伪则邪党贡
《漢語大詞典》:以养伤身(以養傷身)
为了获得养育自己的条件,反而使身体受到损害。比喻得不偿失。庄子·让王:“夫 大王亶父 ,可谓能尊生矣。能尊生者,虽贵富,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今世之人,居高官尊爵者,皆重失之。见利轻亡其身,岂不惑哉!”按,此语亦见吕氏春秋·审为《淮南子·道应训》
《漢語大詞典》:以疑决疑(以疑決疑)
用疑惑的认识来判断捉摸不定的事物。荀子·解蔽:“彼愚者之定物,以疑决疑,决必不当。夫苟不当,安能无过乎!”
《漢語大詞典》:以义断恩(以義斷恩)
用大义割断私恩。谓秉公行事,不徇私情。《晋书·刘毅传》:“凡所以立品设状者,求人才以理物也,非虚饰名誉,相为好丑。虽孝悌之行,不施朝廷,故门外之事,以义断恩。”
《漢語大詞典》:以泽量尸(以澤量屍)
谓尸体遍野,可以沼泽为单位计量。极言死人之多。 清 顾炎武 《羌胡引》:“四入郊圻躪 齐 鲁 ,破邑屠城不可数,刳腹絶肠,折颈摺颐,以泽量尸。”
《國語辭典》:以怨报德(以怨報德)  拼音:yǐ yuàn bào dé
用怨恨来回报别人给予的恩德。《礼记。表记》:「以德报怨,则宽身之仁也;以怨报德,则刑戮之民也。」唐。李德裕 小人论:「世所谓小人者,便辟巧佞,翻覆难信,此小人常态,不足惧也。以怨报德,此其甚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