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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亲为解
以亲屏周
以钱为的
以日易月
以慎为键
以升量石
以生为脊
以宿德进
以素为贵
以私害公
以私废公
以水洗血
以水投水
以水投石
词典(续上)
以勤补拙以亲为解
以亲屏周
以钱为的
以日易月
以慎为键
以升量石
以生为脊
以宿德进
以素为贵
以私害公
以私废公
以水洗血
以水投水
以水投石
《漢語大詞典》:以日易月
古代礼制:帝王去世,太子继位得服丧三年(三十六月),后来 汉文帝 改为三十六日即释服终丧,因称“以日易月”。一说谓二十七日释服。《晋书·礼志中》:“礼官参议博士 张靖 等议,以为‘ 孝文 权制三十六日之服,以日易月。道有污隆,礼不得全,皇太子亦宜割情除服。’”《汉书·文帝纪》“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 唐 颜师古 注:“ 应劭 曰:‘红者,中祥、大祥以红为领缘。纤者,禫也。凡三十六日而释服矣,此以日易月也。’……此丧制者, 文帝 自率己意创而为之,非有取於《周礼》也,何为以日易月乎!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七月,岂有三十六日之文!”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五》:“圣人大孝,在乎善继。枢务之重,军国之殷,纘而承之,不可蹔闕。以日易月,抑惟旧章。皇帝宜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释服。”《续资治通鉴·宋光宗绍熙五年》:“自 汉文 短丧,歷代因之,天子遂无三年之丧…… 寿皇圣帝 至性,以日易月之外,犹执通丧。”
《韵府拾遗 陌韵》:以生为脊(以生为脊)
庄子子祀子舆子犁子来四人相与语曰孰能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为尻孰知生死存亡之一体者吾与之友矣四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遂相与为友
《國語辭典》:以血洗血 拼音:yǐ xuè xǐ xuè
以仇敌的血来偿还血债。比喻采取激烈的报复行动,辗转杀戮。《旧唐书。卷一二七。源休传》:「汝国已杀突董等,吾又杀汝,犹以血洗血,污益甚尔。」也作「以血偿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