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67
典故
1
词典
2
分类词汇
64
共67,分5页显示
上一页
1
2
3
1
2
3
4
5
5
下一页
分类词汇
(续上)
招解
未决犯
乌狗吃食,白狗当灾
替罪羔羊
易科罚金
厢铺
保安处分
得钱卖放
插箭游营
教唆罪
通缉犯
断事官
缓决
火签
边罪
《國語辭典》:
招解
拼音:
zhāo jiè
古时各州县将死囚录供后,解往省城交官复审,称为「招解」。《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八四四。刑部。刑律断狱》:「凡各省州县招解逆匪凶盗,罪应斩枭立决。」
分類:
招供
人犯
解送
《國語辭典》:
未决犯(未決犯)
拼音:
wèi jué fàn
尚未判定刑责的犯人。如:「法律之前,未决犯的权益是受保障的。」
分類:
还没有
经法
法院
判决
决定
定罪
人犯
《国语辞典》:
乌狗吃食,白狗当灾(乌狗吃食,白狗当灾)
拼音:
wū gǒu chī shí,bái gǒu dāng zāi
(谚语)比喻某人犯法,却由别人顶罪受罚。《
二刻拍案惊奇
》卷三八:「不过做杨二郎屁股不著,打得些屈棒,毫无头绪。杨二郎正是俗语所云:『从前作事,没兴齐来;乌狗吃食,白狗当灾。』」
分类:
谚语
某人
人犯
犯法
受罚
《国语辞典》:
替罪羔羊
拼音:
tì zuì gāo yáng
根据《旧约圣经。利未记》记载,若有人犯了罪,需找没有残疾的羊为供物,按手在羊头上,并将羊宰杀,表示自己的罪过由此羊代受;祭司用指头蘸些羊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后比喻代人受过的人。如:「他不是真正的凶嫌,可能只是替罪羔羊而已。」也作「代罪羔羊」、「替罪羊」。
分类:
记载
人犯
残疾
供物
《国语辞典》:
易科罚金(易科罚金)
拼音:
yì kē fá jīn
指犯罪人犯最重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而受拘役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的宣告,因身体、教育、职业或家庭的关系,其执行显然有困难者,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一日,以罚金代替执行。此为避免短期自由刑所可能产生的弊端,而变更原先所宣告之徒刑或拘役,改为科以罚金,采易科罚金者,不须入监执行,为机构外处遇方式。
分类:
犯罪
罪人
人犯
三年
下有
有期徒刑
《国语辞典》:
厢铺(厢铺)
拼音:
xiāng pù
城里巡军的驻所,亦为临时羁留人犯的地方。《金瓶梅》第三三回:「须臾围了一门首人,跟到牛皮街厢铺里,就烘动了那一条街巷。这一个来问,那一个来瞧。」
分类:
城里
临时
羁留
人犯
《国语辞典》:
保安处分(保安处分)
拼音:
bǎo ān chǔ fèn
国家为预防犯罪,矫治人犯恶性,代替或补充刑罚所行的各项改善、教育、保护、医疗等一切处分,称为「保安处分」。
分类:
国家
预防
犯罪
治人
人犯
犯恶
恶性
补充
刑罚
各项
改善
教育
保护
医疗
处分
《国语辞典》:
得钱卖放(得钱卖放)
拼音:
dé qián mài fàng
收取贿赂的钱财,将人犯放走,或隐埋实情找藉口推托。如:「司法人员一切依法行政,绝对不可以有得钱卖放,知法犯法的事情发生。」
分类:
收取
贿赂
钱财
人犯
放走
实情
藉口
推托
《国语辞典》:
插箭游营(插箭游营)
拼音:
chā jiàn yóu yíng
旧时军人犯罪,插箭于耳,以行示于营中。
分类:
军人
人犯
犯罪
营中
《国语辞典》:
教唆罪
拼音:
jiào suō zuì
指使他人犯法之罪,称为「教唆罪」。
分类:
他人
人犯
犯法
《国语辞典》:
通缉犯(通缉犯)
拼音:
tōng qì fàn
被法院通缉在案的潜逃人犯。
分类:
法院
通缉
在案
潜逃
人犯
《漢語大詞典》:
断事官(斷事官)
官职名。 北齐 僧职有断事沙门,掌断处僧人犯佛教戒律之事。 元 至正 初设断事官一员,后增至八员,隶枢密院,掌管裁决军府刑政狱讼的事务。 明 初 太祖 置行枢密院,寻改置大都督府,下设有断事官,总治五军刑狱,后废除。参阅 宋 赞宁
《僧史略·杂任职员》
、
《
元史·百官志三
》
、
《
明史·职官志五
》
。
分類:
官职
官职名
僧
断事
沙门
人犯
佛教
教戒
戒律
《國語辭典》:
缓决(緩決)
拼音:
huǎn jué
已判死刑的犯人,经处决宣告后,依据特定情形,在一定期限内,暂缓处决,称为「缓决」。
分類:
死刑
犯人
暂缓
处决
死罪
罪人
人犯
《國語辭典》:
火签(火籤)
拼音:
huǒ qiān
旧时官署用来缉捕或传讯人犯,令其火速到案的用具。《儒林外史》第五一回:「祁太爷立即拈了一枝火签,差原差立拿凤鸣岐,当堂回话。」
分類:
官署
紧急
传人
人犯
签牌
《漢語大詞典》:
边罪(邊罪)
佛教语。指僧人犯淫、盗、杀人、大妄语等四重罪。犯此罪者为佛海边外人,不堪重入净戒之海,故称。见 唐 道宣
《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
上三。
分類:
佛教语
僧
人犯
杀人
妄语
重罪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