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600
典故
1
词典
37
分类词汇
560
佛典
2
共560,分38页显示
上一页
23
24
25
26
2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29
30
31
32
下一页
分类词汇
(续上)
意见自由
议会政治
白石神
创制权
产业税
参政权
公义务
告状本
工作权
递呈纸
抵抗权
尊贤爱物
子女玉帛
自卫军
租绢
《国语辞典》:
意见自由(意见自由)
拼音:
yì jiàn zì yóu
指人民有藉言论、著作、出版、讲学、通讯等方式,以表达思想和意见的自由权。
分类:
人民
民有
言论
著作
出版
讲学
通讯
《国语辞典》:
议会政治(议会政治)
拼音:
yì huì zhèng zhì
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组成议会行使政权的政治。
分类:
由人
人民
民选
选举
成议
议会
行使
政权
政治
《国语辞典》:
白石神
拼音:
bái shí shén
羌族人民所信仰的一种神。相传有一次,羌人与葛人战,葛人甚为强悍,羌人因畏惧而本欲退却,幸而得神托梦,以硬棍、白石为武器,击灭葛人。故称托梦的神为「白石神」。
分类:
羌族
族人
人民
民所
信仰
《国语辞典》:
创制权(创制权)
拼音:
chuàng zhì quán
在直接民主制度中,赋予人民直接制定法律之权。我国《宪法》明文保障人民之创制权。
分类:
直接
赋予
人民
定法
法律
《国语辞典》:
产业税(产业税)
拼音:
chǎn yè shuì
国家对人民财产所课的税。
分类:
国家
人民
民财
财产
《国语辞典》:
参政权(参政权)
拼音:
cān zhèng quán
人民参与政事的权利。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
分类:
人民
参与
政事
权利
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
《国语辞典》:
公义务(公义务)
拼音:
gōng yì wù
指人民对国家与社会所应负的义务,包括纳税、服役、接受义务教育等等。也称为「公共义务」。
分类:
人民
对国
国家
社会
会所
义务
纳税
服役
接受
等等
《国语辞典》:
告状本(告状本)
拼音:
gào zhuàng běn
人民在提起诉讼或诉讼进行中所提出的书状。《
二刻拍案惊奇
》卷二:「做个告状本,告下他来,不怕他不是我老婆!」
分类:
人民
提起
起诉
诉讼
提出
书状
《国语辞典》:
工作权(工作权)
拼音:
gōng zuò quán
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国家应予适当的工作机会,并保障就业及择业的自由。
分类:
人民
能力
国家
适当
机会
《国语辞典》:
递呈纸(递呈纸)
拼音:
dì chéng zhǐ
人民向官府所呈的诉讼状纸。《
儒林外史
》第四三回:「我们同你家老爷虽是乡亲,但这失贼的事,该地方官管。你们须是到地方官衙门递呈纸去。」
分类:
人民
官府
诉讼
讼状
状纸
《国语辞典》:
抵抗权(抵抗权)
拼音:
dǐ kàng quán
人民对于统治者以不正的法律侵害、压制其人权时,有反抗的权利。是以近代的自然法、社会契约论为背景而产生的,美国独立宣言与法、德等国宪法皆予以明文记载。
分类:
人民
统治者
以不
法律
侵害
压制
人权
权时
《國語辭典》:
尊贤爱物(尊賢愛物)
拼音:
zūn xián ài wù
尊敬贤德的人士,爱护民众。《晋书。卷五一。皇甫谧传》:「蚕而后衣,耕而后食,先人后己,尊贤爱物,南土人士咸崇敬之。」
分類:
尊敬
敬贤
贤才
爱护
人民
尊重
知识
人才
《国语辞典》:
子女玉帛
拼音:
zǐ nǚ yù bó
原指人民与财产。语出《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后用以泛指财物、美女。《旧唐书。卷六九。薛万彻传》:「于时北海完富,兰利其子女玉帛,与群盗相应,破其本乡城邑。」
分类:
人民
财产
财物
美女
女子
《漢語大詞典》:
自卫军(自衛軍)
在民主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里配合正规军队作战的地方人民武装组织。 毛泽东
《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
第六章第三节:“要从这种斗争中去武装人民,即组织自卫军和游击队。”
分類:
民主
革命战争
解放区
配合
合正
正规军
作战
方人
人民
民武
武装
组织
《漢語大詞典》:
租绢(租絹)
旧时人民作为赋税向官府交纳的绢。
《
宋史·张锡传
》
:“ 锡 命籍其地,收租绢岁二十餘万。”
分類:
人民
赋税
官府
交纳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