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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77—1247 【介绍】: 宋邛州蒲江人,字瞻叔,号著斋。高稼弟。宁宗嘉泰二年进士。知夹江县,创同人书院。改知绵州,以防遏招收溃兵功,进直宝章阁。累官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退居吴中,日以著述自娱。卒谥忠襄。曾修孝宗、宁宗《日历》。有《著斋文集》、《北门类稿》等。
全宋诗
高定子(?~一二四七),字瞻叔,号著斋,蒲江(今属四川)人。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进士,授郪县主簿。历知丹棱县,知长宁军、绵州。召为刑部郎中。理宗嘉熙元年(一二三七),迁太常少卿,累迁翰林学士、知制诰,兼吏部尚书、修国史、实录院修撰。淳祐二年(一二四二),签书枢密院事。三年,除参知政事。因忤时相致仕。七年卒。有《存著斋文集》,已佚。事见《续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四,《宋史》卷四○七有传。今录诗三首。
全宋文·卷七三○四
高定子(?——一二四七),字瞻叔,号著斋,邛州蒲江(今四川蒲江)人,高稼弟。嘉泰二年举进士,授郪县主簿,调中江县丞,历知丹棱、夹江二县,辟主管四川总领所文字,迁知长宁军、绵州。入为刑部郎中,进司农卿,兼枢密都承旨。历起居舍人、兼中书舍人、权礼部尚书兼侍读,擢拜翰林学士、知制诰,兼吏部尚书。淳祐二年进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寻兼权参知政事。后辞官居吴中,日以著述自娱。淳祐七年八月卒,谥忠襄。著有《著斋文集》、《北门类稿》、《薇垣类稿》、《经说》、《绍熙讲义》、《奏议》、《历官表奏》等。见《宋史》卷四○九本传、卷四三《理宗纪》,《宋元学案》卷八○。

人物简介

晚晴簃诗汇·卷一二四
王人定,字静存,号彦农,宁乡人。监生。有《留余草》。
《國語辭典》:人定  拼音:rén dìng
1.人都就寝安息的时候。《后汉书。卷一五。来歙传》:「歙自书表曰:『臣夜人定后,为何人所贼伤,中臣要害。』」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二三。栾阳续录五》:「自此人定恒来,鸡鸣辄去。」
2.人力所定。参见「人定胜天」条。
《國語辭典》:人定胜天(人定勝天)  拼音:rén dìng shèng tiān
语本宋。苏轼 三槐堂铭。序:「吾闻之申包胥曰:『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胜人。』世之论天者,皆不待其定而求之。」指人为的力量,能够克服自然阻碍,改造环境。《喻世明言。卷九。裴晋公义还原配》:「又有犯著恶相的,却因心地端正,肯积阴功,反祸为福。此是人定胜天,非相法之不灵也。」
《國語辭典》:诗社(詩社)  拼音:shī shè
诗人定期聚集吟咏的集会。《儒林外史》第二九回:「先生,这是而今诗社里的故套。」《红楼梦》第三七回:「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
《漢語大詞典》:戴帽
亦作“ 戴帽子 ”。
(1).把帽子戴在头上。引申为于一物之上加以他物。 宋 戴鼎臣 东原录:“ 海州 朐山 ,俗言 朐山 戴帽即雨,盖谓云出覆冒其上为雨候。”
(2).引申为在政治上或行为上给人定性。 刘亚舟 《男婚女嫁》第六章:“ 程玉柱 的爹爹叫 程济仁 ,是个戴帽富农。”《花城》1981年第3期:“摘帽子戴帽子!好好的一个日常生活用语,和‘衣服’‘袜子’一样的‘帽子’竟变成一个使人胆战心寒的声音,这是多么古怪的历史现象!”
《漢語大詞典》:元声(元聲)
指十二律中的黄钟。古人定十二律以黄钟之管为基准,故名黄钟为元声。 明 庄元臣 《叔苴子内篇》卷六:“喉音宫,舌音徵,齿音商,牙音角,唇音羽,此又元声之变也。”
《漢語大詞典》:徙卜
迁居。古人定居须经过占卜,故称。《宋书·武帝纪中》:“朝野丧沮,莫有固志,家献徙卜之计,国议迁都之规。”
《漢語大詞典》:改聘
(1).谓解除原婚约,另与他人定婚。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郤説 黄病鬼 黄胜 ,自从 马德称 去后,初时还怕他还乡,到宗师行黜,不见回家……心下坦然无虑,朝夕逼勒妹子 六媖 改聘。 六媖 以死自誓,决不二天。”
(2).改变聘任职务。《光明日报》1989.1.13:“撤销 王容珍 教导主任职务,改聘为生活护理员。”
《國語辭典》: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有冤報冤,有仇報仇)  拼音:yǒu yuān bào yuān,yǒu chóu bào chóu
该怎样就怎样。强调有冤仇必加报复。《水浒传》第二六回:「武松虽是粗卤汉子,便死也不怕,还省得『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并不伤犯众位,只烦高邻作个證见。」《醒世恒言。卷三九。汪大尹火焚宝莲寺》:「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只杀知县,不伤百姓。」
《国语辞典》:保费(保费)  拼音:bǎo fèi
要保人定期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如:「保险公司所给的保费收据,可作为申报所得税扣除的證明。」清。徐珂《清稗类钞。讥讽类。要钱要命》:「欲保险者,与公司立约,交纳相当之保费,由公司书立保险书,遇险时,则由公司赔偿其损害。」
《國語辭典》:判罪  拼音:pàn zuì
法院依据法律对于刑事诉讼被告者定罪。
《漢語大詞典》:减字木兰花(減字木蘭花)
(1).词牌名。 五代 人作《木兰花令》,句式参差不一, 宋 人定为七言八句,双调,仄韵。又有《偷声木兰花》,于第三第七句各减三字。《减字木兰花》即就偷声体第一、第五句再各减三字而成。参阅《词谱》
(2).曲牌名。属北曲双调,字数与词牌不同。用在套曲中。
人定
【佛学大辞典】
(杂名)初更三点,即亥时也。
女人定
【佛学大辞典】
(术语)离意女之入定也。(参见:女子出定)
女子出定
【佛学大辞典】
(公案)五灯会元一曰:「昔文殊至诸佛集处,值诸佛各还本所。唯有一女人,近彼佛座入于三昧。文殊乃白佛言:何此女人得近佛座,而我不得?佛告文殊:汝但觉此女令从三昧起,汝自问之。文殊绕女人三匝,鸣指一下,乃尽其神力而不能出。世尊云假使百千之文殊,出此女人定不得?下方经过四十二亿恒河沙国有罔明菩萨,能出此女人定。须臾罔明大士从地涌出,礼拜于佛。佛敕罔明出女人定,罔明却至女人前鸣指一下,女人于是从定而立。」是依诸佛要集经之所说也。经下曰:「文殊师利,欲闻法,由此娑婆世界诣普光世界之天王如来所。如来右面有一女人,名离意,入普月离垢光明三昧。文殊问如来此女发心修行久远。如来使文殊自问此女。文殊到离意所,弹指发声,乃至尽神力,不能使起定。文殊问如来谁能使此女起定。佛言唯如来能使兴起;复有菩萨名弃诸阴盖,亦能使起。时此菩萨经过下方恒河沙等刹土在锦幢世界师子鹰象顶吼如来所,天王放如来光召之。弃诸阴盖菩萨至如来所,如来命出女子定,弃诸阴盖言我于佛前己功不堪兴显,愿如来作之。于是如来入兴定意三昧,使一切世界诸定人及彼女起定。」智度论十亦引此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