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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事门
【佛学大辞典】
(术语)禅林之语,教道之方便,为佛事门,又云庄严门。
佛为年少比丘说正事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西晋法炬译。因上座比丘如法摄受年少比丘,佛赞叹之。
作佛事
【佛学大辞典】
(杂语)五代史石昂传曰:「禁其家不可以佛事污吾先人。」宋史穆修传曰:「母死不饭浮屠,不为佛事。」儒林公议曰:「马元居丧不为佛事,但诵孝经而已。」元史曰:「文宗纪至顺元年,中书省言近岁帑廪空虚,其费有五:一曰作佛事。」顺帝纪至元二十二年,李士瞻疏时政二十条,一曰省佛事,以节浮费。按,元典章,皇庆元年,旨云:今后但做好事处,只与素茶饭。所谓好事,即佛事也。
妙庄严王本事品
【佛学大辞典】
(经名)法华经二十八品中第二十七品之名。说妙庄严王之本事来历,故名。
奉事
【佛学大辞典】
(杂语)奉命服侍也。无量寿经上曰:「释梵奉事,天人归仰。」观无量寿经曰:「孝养父母,奉事师长。」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语曰迦他(迦为遏之误Artha之音译),见梵语杂名。事者对于理之称。显密异其义,显教以离因缘之无为法为理,因缘生之有为法为事。密教解理为摄持之义,一切之事相,各各摄持其体,则是即理,举其体为地水火风空识之六大,称之为六大法界。但依台家性具之义,则十界三千之诸法,悉为性具,而非依于因缘始生,故是亦无为常住之真如法界也。
【佛学常见辞汇】
凡是因缘所生之法都叫做事,离因缘造作之法则叫做理。
【佛学次第统编】
两部曼荼罗 胎、金。
二重曼荼罗 略。
十三大院 略。
九会 略。
四百十四尊 略。
三十七尊 略。
胎藏五佛 略。
胎藏界九尊 略。
胎藏三部 佛部、莲华部、金刚部。
金刚五部 莲华、金刚、佛、宝、羯磨。
两界种子 略。
三部种子 略。
三部主 略。
五部主 略。
三部母 略。
五部母 略。
三部明妃 略。
三部明王 略。
三部忿怒 略。
五部忿怒 略。
三部数珠 略。
五部念珠 略。
三部色 略。
五部色 略。
三部护摩法 略。
五佛座 略。
十指以五大名 左右顺小、四、中、食、大、名、地、水、火、风、空。
十指以十波罗密名 左右或右左顺小四中、食、大,名檀乃至智。
十指以五根名 左右顺小、四、中、食、大,名信、进、念、定、慧。
十指以五蕴名 左右顺小、四、中、食、大,名色、受、想、行、识。
十指配五佛顶 左右顺小、四、中、食、大,名胜、高、光、盖、轮。
左右手二名 止、观或,定、慧,或福、智,或权、智,或日、月。
十指之名 十度或十峰、或十轮。
四恩 父母、国王、众生、三宝。
母十德 名大地、乃至名与业。
国王十德 能照、乃至人主。
事火
【佛学大辞典】
(术语)性火之对有事火。(参见:性火)。【又】外道名,三迦叶原为此种之外道。
事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不生不灭之无为曰理性,则生灭之有为法曰事相。
【佛学常见辞汇】
有实事的,或是有形相可以看得到的,都叫做事相;至于讲道理的,没有形相可以看得到的,则叫做理性。
事相部
【佛学大辞典】
(术语)真实宗分教相事相之二部,二教十住心之教理谓之教相部,三密之行法谓之事相部。教相部一般开放之,事相部未灌顶之人不许说之,若说之则师弟共得越三昧耶之重罪。
事相禅师
【佛学大辞典】
(杂名)斥教相区区闇于观道之禅师,谓为事相禅师。止观七之四曰:「九意不与世间文字法师共,亦不与事相禅师共。」
事相隔历
【佛学大辞典】
(术语)谓现象界互有差别相也。现象界原为由本体界显现者,故今摄现象界于本体而论时,其事相无有隔历。然皆惟见现象界。则视为互现差别相而不相容融也。天台以此见为别教之教理。圆教较此进一步。视为现象即容融之本体。
事师法五十颂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马鸣菩萨造,宋日称等译。依秘密教而略颂。
事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种法界之一。(参见:法界)
【三藏法数】
谓诸众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事法界。(分齐者,限量也。)
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达磨驮都Dharmadha%tu,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一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是为严家所判四种法界中之事法界,台家约于俗谛释十法界之时即此义也。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起三界业果。」止观五曰:「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滥,故言十法界。」同辅行曰:「言法界者,法即诸法,界谓界分,相不同故。」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尘沙者喻其多。」行事钞上之一曰:「法界尘沙。」【又】界者,边际之义,法者极法之边际之言,言广大深远无过于此之语。如言法界万灵,周遍法界等也。止观三曰:「出法界外何处更别有法?」同五曰:「当知法界外,更无复有法而为次第也。」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穷事边际云法界。」往生要集上曰:「周遍法界,拔苦众生。」又曰:「佛光明照法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约理而言,法相华严之释意,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法界。唯识述记九末曰:「三乘妙法,所依相故,名为法界。」胜鬘经宝窟下末曰:「法界者,界即境界。即是因义,圣人四念处等,皆取此性作境故。」探玄记十八曰:「界有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摄论云:法界者一切净法因故。又中边论云: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二是性义,谓是诸法所依性故,此经上文云法界法性,并亦然故也。三是分齐义,谓诸缘起相不杂故。」是四种法界中理法界之义也。严家台家更指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谓之法界。大乘止观曰:「法者法尔故,界者性别故,以此心体法尔具足一切法,故言法界。」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性恶融通曰法界。」止观五曰:「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故言十法界。」是四种法界中之事事无碍法界也。又支配于因果之理之法相范围名为法界。佛为超脱此范围者,故佛独屹立于法界之外。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于一法界有三界报。一切有为法,若凡若圣,若见著,若因若果,不出法界,唯佛一人在法界外。」又十八界之一。意识所缘之境云法界,即六尘中之法尘也。此中总该有为无为之一切法以悉为意识之所缘也。行宗记二下曰:「法尘一界,兼通色心。」
【佛学常见辞汇】
1。法者诸法,界者分界,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称法界。2。法者诸法,界者边际之义,穷极诸法的边际,故称法界。3。法者诸法,界者性之义,诸法在外相上虽千差万别,但皆同一性,故称法界。4。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故称法界。
【佛学次第统编】
法界即名达磨驮都,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二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即事法界也。约理而言,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为法界,是即理法界也。
【三藏法数】
谓意所知一切诸法,名为法界。
事度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五戒十善等之世善也。是为有为之事相,故曰事。度三途之苦,故曰度。止观二之三曰:「诸蔽为恶,事度为善。」
【佛学常见辞汇】
指五戒十善等世善。因五戒十善是有为的事相,故曰事,能度三途之苦厄,故曰度。
事迹
【佛学大辞典】
(杂语)古人经历之事实踪迹也。四教仪集注上曰:「垂化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