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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径绝(徑絶)
(1).谓不按事理而妄行。
《韩非子·解老》“所谓‘处其实不处其华’者,必缘理,不径絶也。” 王先慎 集解:“径絶,即妄意度也。” 陈奇猷 集释:“径絶,不按理而行之谓。”
(2).直接度过。 宋
沈括 《梦溪笔谈·象数二》:“其跡如循柳叶,两末鋭,中间往还之道,相去甚远。故两末星行,成度稍迟,以其斜行故也;中间成度稍速,以其径絶故也。”
《漢語大詞典》:愚儒
昧于事理的儒者。
《史记·秦始皇本纪》:“丞相 李斯 曰:‘……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上问 汤 , 汤 曰:‘此愚儒无知。’”
《漢語大詞典》:游道(遊道)
游车与道车。皆古天子御车。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驰游道而脩降兮,騖遗雾而远逝。” 张守节 正义:“游,游车也。道,道车也。”
(1).犹行道。:“君子游道,乐以忘忧;小人全躯,説以忘罪。”
(2).交游。
《史记·陈丞相世家》:“ 平 既娶 张 氏女,齎用益饶,游道日广。” 明
文徵明 《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卢君墓表》:“游道既广,造诣日深。”
交游的事理。 南朝 宋 颜延之 :“游道虽广,交义为长;得在可久,失在轻絶。”
《漢語大詞典》:造理
合于事理。 元 刘壎
《隐居通议·诗歌五》:“此诗若绳以 唐 人律体,大概疏直欠工,然鸿泥之諭,真是造理,前人所未到也。”
《漢語大詞典》:失理
违背道理或事理。
《庄子·至乐》:“ 庄子 之 楚 ,见空髑髏,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 成玄英 疏:“夫子贪欲资生,失於道理,致使夭折性命而骸骨为此乎?” 三国 魏
曹植 :“筭无遗策,画无失理。”
《晋书·刘颂传》:“帝以 颂 持法失理,左迁京兆太守。”“政教失” 唐 孔颖达 疏:“政教言失者,非无政教,但施之失理耳。”
《國語辭典》:盲人 拼音:máng rén
眼睛失明的人。如:「这间福利机构积极协助盲人培养一技之长,拥有谋生能力。」
《國語辭典》:不晓事(不曉事) 拼音:bù xiǎo shì
不懂事、不明事理。《红楼梦》第五九回:「你既要在这里,又不守规矩,又不听话,又乱打人,那里弄你这个不晓事的来,天天斗口,叫人笑话,失了体统。」
《漢語大詞典》:逆理
违背事理。
《汉书·杜周传》:“ 关 东诸侯无强大之国,三垂蛮夷无逆理之节。”
《后汉书·朱浮传》:“盖闻知者顺时而谋,愚者逆理而动。”
《英烈传》第六八回:“因命礼部今后旌表孝行,须合於情理者,不许有逆理乱行。”
《漢語大詞典》:理遣
从事理上得到宽解。 南朝 梁简文帝
《〈昭明太子文集〉序》:“玉科归理遣之恩,金条垂好生之德。” 宋
李之彦 《东谷所见·寒暑》:“矧得丧利害不能理遣,而心火炽盛;妻孥累重支吾不暇,而家火逼迫。” 明
陈子龙 诗:“幻聚由来事不明,未能理遣泪纵横。” 康有为
《大同书》己部第一章:“彼此疑猜,不能情恕,不能理遣,小则色於面,大则发於声。”
《漢語大詞典》:合神
(1).谓符合玄妙、神奇的事理。
《关尹子·九药》:“唯随时同俗,先机后事,捐忿塞慾,简物恕人,权其轻重而为之,自然合神不测契道无方。”
(2).与神契合。
《太平广记》卷三引
《汉武帝内传》:“阿母今以琼笈妙韞,发紫臺之文,赐汝八会之书……子自非受命合神,弗见此文矣。”
《漢語大詞典》:理要
(1).事理的要旨。 南朝 宋 颜延之 :“贤弟子少履贞规,长怀理要。清风素气,得之天然。” 宋
叶适 :“故虽闻理要,而犹前师后友,上请下问,至於老而未已。” 章炳麟
《论式》:“ 后汉 诸子渐兴,讫 魏 初几百种,然其深达理要者,辨事不过
《论衡》,议政不过
《昌言》,方人不过
《人物志》。”
(2).道理精当。
《宋书·谢弘微传》:“至于领会机赏,言约理要,故当与我共推 微子 。”
《漢語大詞典》:清职(清職)
(1).清高体面的职位。
《宋书·王锡传》:“﹝ 锡 ﹞少以宰相子,起家为员外散骑,歷清职,中书郎,太子左卫率, 江夏 内史。”
《水浒传》第六回:“僧门中职事人员,各有头项。且如小僧做个知客,只理会管待往来客官僧众。至如维那、侍者、书记、首座,这都是清职,不容易得做。”
《醒世恒言·佛印师四调琴娘》:“若肯还俗出仕,下官当力荐清职。”
(2).犹清识。明白事理。 康有为
《大同书》戊部第一章:“ 辛宪英 之清职,岂不胜于昏愚之 曹爽 而足参谋议!”
《國語辭典》:智珠 拼音:zhì zhū
指智慧圆妙,明达事理。如:「智珠在握」。也指聪慧明理的人。唐。
张祜 诗:「愿为尘外契,一就智珠明。」
《國語辭典》:晓人(曉人) 拼音:xiǎo rén
1.明白事理的人。《汉书。卷七一。薛广德传》:「先驱光禄大夫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邪!』乃从桥。」
2.明白告诉他人事理,使人了解。
《漢語大詞典》:为之地(爲之地)
(1).给人提供事理的根据。
《韩非子·说难》:“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 梁启雄 浅解:“
《鶡冠子》:‘理之所居谓之地。’谓事理的依据。”
(2).代为疏通说项;帮忙。 宋
王明清 《挥麈三录》卷三:“ 汪 因謁之,投分甚懽,日夕往还,三载之间,益以胶固。 万俟 还朝,继而大拜。首加荐引,力为之地。入朝七年间,遂登政府。”亦省作“ 为地 ”。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倜傥好义》:“﹝ 仲庸 ﹞曰:‘ 文友 贤而贫,在六品选人中,吾将与其子为地。’即走告当路者曰:‘ 张文友 未疾病矣,愿致仕。’因代入状中书,遂获以奉政大夫 嘉定 知州致仕。”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西湖主》:“汝死无所矣!此公主所常御,涂鸦若此,何能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