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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53—1110 【介绍】: 宋济州巨野人,字无咎,号济北,自号归来子。晁端友子。神宗元丰二年进士。十七岁随父至杭州,著《七述》以谒苏轼,轼自叹不如,由是知名。哲宗元祐初为太学正,累迁著作佐郎。绍圣初坐元祐党籍,谪监处州、信州酒税。徽宗朝,历礼部郎中,兼国史编修、实录检讨官。党论起,出知河中府,徙知湖、密、果州,主管鸿庆宫。大观末出党籍,知达州、泗州。工书画、诗词,文章凌丽奇卓,为苏门四学士之一。有《鸡肋集》、《琴趣外篇》。
全宋诗
晁补之(一○五三~一一一○),字无咎,号归来子,济州钜野(今山东巨野)人。神宗元丰二年(一○七九)进士,调澶州司户参军。召试学官,除北京国子监教授,迁太学正。哲宗元祐初,召试学士院,以秘阁校理通判扬州,迁知齐州。与黄庭坚等并称苏门四学士。绍圣元年(一○九四),坐党籍累贬监信州酒税。徽宗即位,召为著作佐郎,擢吏部郎中。出知河中府,徙湖州、密州。崇宁间党论复起,奉祠禄居家,葺归来园,慕晋陶潜为人。大观四年起知达州,改泗州,卒于任,年五十八。有《鸡肋集》七十卷。事见《柯山集拾遗》卷一二《晁无咎墓志铭》,《宋史》卷四四四有传。 晁补之诗,以明崇祯诗瘦阁仿宋刊本(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明光泽堂抄本(简称光本,藏北京图书馆)、涵芬楼藏明蓝格抄本(简称涵本,藏北京图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词学图录
晁补之(1053-1110) 字无咎,号归来子。济州巨野(今属山东)人。苏门四学士之一。有《鸡肋集》、《晁氏琴趣外编》。
全宋文·卷二七一一
晁补之(一○五三——一一一○),字无咎,济州钜野(今山东钜野)人。元丰二年第进士。初授澶州司户参军,转北京国子监教授。元祐初,为太学正,召试,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五年,以秘阁校理通判扬州,召还为著作佐郎,出知齐州。绍圣中,坐党籍贬监信州酒税。徽宗立,召复著作佐郎,迁吏部员外郎、礼部郎中、国史编修官。后出知河中府,徙知湖州、密州。崇宁间,蔡京为相,补之辞官还家,慕陶渊明而修「归来园」,自号归来子。大观四年,「党论」平,受召出知达州,旋改知泗州。寻卒,年五十八。补之工诗文,为「苏门四学士」之一。有《鸡肋集》七十卷、《琴趣外篇》六卷传世。见张耒《柯山集》卷一二《晁无咎墓志铭》,《宋史》卷四四四本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32—1170 【介绍】: 宋和州乌江人,字安国,号于湖居士。张祁子。高宗绍兴二十四年进士第一。上疏请昭雪岳飞,为秦桧所忌。历礼部员外郎、起居舍人、权中书舍人。除知抚州,莅事精确,人所不及。知平江府,剖决繁事,庭无滞讼。为广西经略安抚使、知静江府,治有声绩。后徙荆湖北路安抚使、知荆南府,筑寸金堤,州息水患;置万盈仓,以储漕粮。以疾致仕。善诗文,尤工词,风格宏伟豪放。有《于湖集》、《于湖词》。
全宋诗
张孝祥(一一三二~一一七○),字安国,号于湖居士,历阳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四年(一一五四)进士第一。方第,即上疏言岳飞冤狱,忤秦桧,授签书镇东军节度判官。桧死,召为秘书省正字,累迁起居舍人、权中书舍人,为御史中丞汪彻劾罢。寻起知抚州。孝宗即位,知平江府。召为中书舍人,迁直学士院兼都督府参赞军事。领建康留守。力赞张浚主战,为宰相汤思退所忌,以张浚党落职。思退罢,起知静江府兼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复以言者罢。俄起知潭州,权荆湖南路提点刑狱,迁知荆南、荆湖北路安抚使。乾道五年(一一六九),因疾力请归养侍亲,以显谟阁直学士致仕。六年,卒。年三十九。有《于湖集》四十卷。事见本集附录《宣城张氏信谱传》,《宋史》卷三八九有传。 张孝祥诗,以《四部丛刊》影印慈溪李氏藏宋刊《于湖居士文集》(其中诗十一卷)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简称小集)。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词学图录
张孝祥(1132-1169) 字安国,号于湖居士。历阳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人。有《于湖居士文集》、《于湖词》。
黄鹤楼志·人物篇
张孝祥(1132—1170) 南宋词人、书法家。字安国,号于湖居士。历阳乌江(今安徽和县)人,生于浙江鄞县。绍兴二十四年(1154)状元及第,历任著作郎、集英殿修撰、中书舍人、建康留守、潭州知府、荆湖北路安抚使等职,颇有政绩。以显谟阁直学士致仕。善诗文,尤工词,风格宏伟豪放,为“豪放派”代表作家。有《于湖居士文集》《于湖词》等。所作《满江红·听雨》中写到南楼。
全宋文·卷五六九一
张孝祥(一一三二——一一七○),字安国,号于湖居士,历阳乌江(今安徽和县)人。以第一人登绍兴二十四年进士第,上书乞昭雪岳飞,为权相秦桧所忌。次年桧死,授秘书省正字,历迁礼部员外郎、起居舍人,权中书舍人。出知抚州、平江府,入为中书舍人,领建康府留守。复出知静江府、潭州、荆南府,为荆湖北路安抚使,所至有政声。乾道五年以疾卒,年仅三十九。孝祥善诗文翰墨,尤工于词,在宋代词人中占有重要地位。著有《于湖集》。事见王质《于湖集序》(《雪山集》卷五),《宣城张氏信谱传》(《于湖集》附录),《宋史》卷三八九有传。
《漢語大詞典》:书判(書判)
指书法和文理。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唐 韩愈 《李君墓志铭》:“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无名子谤议:“ 李翰 虽以辞藻擢第,不以书判擅名。” 宋 苏轼 《和子由闻将如终南太平宫读书》:“始者学书判,近亦知问囚。”
《分类字锦》:身言书判(身言书判)
唐书·选举志》:凡择人之法,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分类:偶字
《漢語大詞典》:签判(簽判)
宋 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 宋 陈岩肖 庚溪诗话卷上:“ 英宗 朝,自 凤翔 签判满任,欲以 唐 故事召入翰林。”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士人赴殿试唱名:“其状元官授承事郎,职除上郡签判;榜眼授承奉郎,探花授承务郎,职注中郡或下郡签判。”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抚字长民·签判文献通考·职官十六
《漢語大詞典》:入等
唐 代选官,考试书判合格者,称为“入等”。 唐 韩愈 《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 李君 ﹞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新唐书·选举志下:“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 宋 洪迈 容斋随笔·唐书判:“ 唐 銓选举之法有四……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
《漢語大詞典》:佥判(僉判)
(1).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 宋 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 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 张子韶 为僉判。”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 王安石 ﹞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转任 扬州 僉判。”
(2).指做佥判官。 明 汪廷讷 《狮吼记·访友》:“下官僉判 凤翔 三年,蒙恩召直史馆。”
(3).签名并作判词。 明 袁宏道 《与倪崧山》:“大约手疲於僉判,眼疲於簿领。”
《漢語大詞典》:签厅(簽廳)
(1). 宋 官署名。即签书判官厅。职掌审定所进呈的文案。宋史·职官志七:“凡签厅文字,并依尚书左右司,枢密院检详房体式。”
(2).指其职官签书判官厅公事。文献通考·职官十六:“ 嘉定 二年臣僚言:监司有干官、州郡有职官以供签厅之职,或非才不胜任,则按刺易置可也……乞将诸州郡所差兼签厅官并行住罢,从之。”
《漢語大詞典》:三注三唱
唐 制,六品以下官吏赴选,始集试观书判,次面试观察言貌,然后拟官注籍。既注唱名,三唱后冬集,以其名报仆射,再由门下省上报皇帝,然后依旨授官。此项程序,谓之“三注三唱”。见通典·选举志三新唐书·选举志下:“又故事,必三銓、三注、三唱而后拟官。”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一年:“故事,兵、吏部尚书知政事者,选事悉委侍郎以下,三注三唱,仍过门下省审,自春及夏,其事乃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