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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乡兵(鄉兵)
古代地方武装。始于 西魏 、 北周 ,由大都督或仪同统领,居于本乡。其后历代有之。隋书·张奫传:“ 高祖 作相,授大都督,领乡兵。”宋史·兵志四:“乡兵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也。”清史稿·兵志四:“乡兵始自 雍 乾 ,旋募旋散,初非经制之师……各省举办团练,有驻守地方者,有随营征勦者。”
《漢語大詞典》:乡义(鄉義)
指乡兵。宋史·地理志二:“ 宋 初,募置乡义,大修战备。”
分類:乡兵
《漢語大詞典》:保甲
(1). 宋 代的一种乡兵制度。 熙宁 初, 王安石 变募兵而为保甲。其法是:十家为一保,有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正。家有两丁以上者,选一人做保丁,组成保甲,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参阅宋史·兵志六文献通考·兵考五·兵制
(2).旧时统治人民的户籍编制。 清 代保甲之法,十户为牌,设一牌头,十牌为甲,设一甲头;十甲为保,设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解放前,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办法。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七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在它统治的各省市一律推行这种户籍制度。参阅《清朝文献通考·户口考一》《职役考一》《毛泽东选集·论联合政府》注释。
《國語辭典》:义勇(義勇)  拼音:yì yǒng
1.见义勇为。《汉书。卷七○。陈汤传》:「策虑愊亿,义勇奋发,卒兴师奔逝,横厉乌孙。」
2.宋代兵制,选民为兵称为「义勇」。《宋史。卷一九○。兵志四》:「庆历二年,籍河北强壮,得二十九万五千,拣十之七为义勇,且籍民丁以补其不足。」
《國語辭典》:民兵  拼音:mín bīng
由人民组织而成的武装部队。平时将军事教育实施于民间,使国民具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及技能,遇战时组织起来编成部队,担任战斗任务,称为「民兵」。《三国演义》第一三回:「临敌则驱民兵在前,名曰『敢死队』,贼势浩大。」
《國語辭典》:强壮(強壯)  拼音:qiáng zhuàng
1.健壮有力。唐。白居易六十拜河南尹〉诗:「幸遇芳菲日,犹当强健时。」《三国演义》第十三回:「其时李傕、郭汜但到之处,劫掠百姓,老弱杀之,强壮者充军。」
2.语本《礼记。曲礼上》:「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指壮年、中年。南朝陈。徐陵〈让左仆射初表〉:「若思强壮,固无耆老。」
《國語辭典》:义兵(義兵)  拼音:yì bīng
1.仗义兴起,除暴救民的兵。《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三国演义》第五回:「今奉天子密诏,大集义兵,誓欲扫清华夏,剿戮群凶。」也作「义军」。
2.泛称自备器械,不支领官俸,团结自卫的义务兵。南宋初最盛。《宋史。卷一九○。兵志四》:「河北东、陕西有义勇,麟州有义兵。」
《國語辭典》:保长(保長)  拼音:bǎo cháng
凤凰昼鸣。汉。刘向《说苑。卷一八。辨物》:「天老曰:『夫凤,鸿前麟后,……。晨鸣曰「发明」,昼鸣曰「保长」,飞鸿曰「上翔」,集鸣曰「归昌」。』」一说凤凰夜鸣。《宋书。卷二八。符瑞志中》:「凤凰者,仁鸟也。……昏鸣曰固常,夜鸣曰保长。」
分類:凤凰夜鸣
《國語辭典》:强人(強人)  拼音:qiáng rén
1.才能出众的人。也指团体中具有影响力的人。如:「他才华出众,行事果决,是企业界的强人。」
2.强健壮硕的人。
3.强盗、抢匪。元。秦𥳑夫《赵礼让肥》第二折:「我则见齐臻臻的强人摆列著。」《水浒传》第二回:「如今近日上面添了一夥强人,扎下个山寨在上面。」
《國語辭典》:强人(強人)  拼音:qiǎng rén
勉强别人、强迫别人。
《漢語大詞典》:大保
宋 代的一种乡兵制度,以五十家为一大保,设有大保长。参见“ 保甲 ”。
《漢語大詞典》:保甲
(1). 宋 代的一种乡兵制度。 熙宁 初, 王安石 变募兵而为保甲。其法是:十家为一保,有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正。家有两丁以上者,选一人做保丁,组成保甲,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参阅宋史·兵志六文献通考·兵考五·兵制
(2).旧时统治人民的户籍编制。 清 代保甲之法,十户为牌,设一牌头,十牌为甲,设一甲头;十甲为保,设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解放前,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办法。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七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在它统治的各省市一律推行这种户籍制度。参阅《清朝文献通考·户口考一》《职役考一》《毛泽东选集·论联合政府》注释。
《漢語大詞典》:保丁
(1). 宋 代保甲制中的乡兵。宋史·兵志六:“ 熙寧 初, 王安石 变募兵而行保甲,帝从其议……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参见“ 保甲 ”。
(2).旧时保里的差役,保长的走卒。 段荃法 《凌红蝶》:“保长怒了,又加派两个保丁,都提着柳木棒子,寻上门来。”参见“ 保甲 ”。
《漢語大詞典》:保甲
(1). 宋 代的一种乡兵制度。 熙宁 初, 王安石 变募兵而为保甲。其法是:十家为一保,有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正。家有两丁以上者,选一人做保丁,组成保甲,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参阅宋史·兵志六文献通考·兵考五·兵制
(2).旧时统治人民的户籍编制。 清 代保甲之法,十户为牌,设一牌头,十牌为甲,设一甲头;十甲为保,设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解放前,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办法。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七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在它统治的各省市一律推行这种户籍制度。参阅《清朝文献通考·户口考一》《职役考一》《毛泽东选集·论联合政府》注释。
《國語辭典》:枪手(槍手)  拼音:qiāng shǒu
1.古时持枪的兵士。《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东路枪手,自至和初立为土丁之额。」
2.持枪射击者。如:「他是著名的枪手,随时有人请他表演射击,均百发百中。」
《國語辭典》:枪手(槍手)  拼音:qiāng shou
冒名顶替,代人考试者。《文明小史》第二十四回:「家里有十来万家私,只是胸中没得一点儿墨汁。……在各候补熟人中托找枪手。」也作「鎗手」。
《國語辭典》:鎗手  拼音:qiāng shou
冒名頂替,代人考試者。《儒林外史》第十九回:「勾串提學衙門,買囑鎗手代考。」也作「槍手」。
《國語辭典》:乡团(鄉團)  拼音:xiāng tuán
保卫乡里的地方武力。
分類:乡兵团练
《漢語大詞典》:民义(民義)
民间义勇。 宋 代指乡兵。宋史·度宗纪:“知 叙州 郭汉杰 言, 马湖蛮王 汝作 , 鹿巫蛮王 沐丘 ,帅蛮兵五百餘助官军民义阻险 马湖 ,捍御有功。”
《國語辭典》:乡勇(鄉勇)  拼音:xiāng yǒng
保护地方的武装部队。清时曾国藩所练的湘军、李鸿章所练的淮军,起初皆属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