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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多鱼之漏
夺门之变
多故之秋
多事之秋
遁天之刑
顿腹之言
耳食之论
耳食之谈
耳食之学
儿童之见
儿女之情
二分之祭
额外之人
鹅湖之会
鹅鸭之争
《漢語大詞典》:多鱼之漏(多魚之漏)
左传·僖公二年:“ 齐 寺人 貂 始漏师於 多鱼 。” 杜预 注:“ 多鱼 ,地名……《传》言 貂 於此始擅贵宠,漏洩 桓公 军事,为 齐 乱张本。”后以“多鱼之漏”指泄漏军事机密。 清 夏燮 中西纪事·海畺殉难:“约以晦日同时进袭,而汉奸有多鱼之漏,洋人踞城者皆预为準备。”
《漢語大詞典》:夺门之变
明英宗发动的政变。1449年英宗为瓦剌掳去,兵部尚书于谦等拥英宗弟朱祁钰为帝(景帝),遥尊英宗为太上皇,组织抵抗瓦剌。英宗于次年被释归京,1457年发动政变,夺取宫门,登奉天殿复位,废景帝,杀于谦等。
《漢語大詞典》:多故之秋
谓多事故多患难的时期。金史·宣宗纪下:“今多故之秋,人才难得,朕欲除大罪外,徒刑追配有武艺善掌兵者,量才復用。” 清 王韬 《弢园文录·宜索归澳门议》:“曩之所以敢飞扬跋扈者,以 中国 多故之秋,未遑兼顾。”
《國語辭典》:多事之秋  拼音:duō shì zhī qiū
发生很多事变的时候。多用以形容国家不安定。《水浒传》第八六回:「汝等文武群臣,当国家多事之秋,如何处置?」《封神演义》第七一回:「今当国家多事之秋,不思报本,以分主忧,而反说此贪生之语。」
《漢語大詞典》:遁天之刑
谓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庄子·列御寇:“自是,有德者以不知也,而况有道者乎,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郭象 注:“仍自然之能以为己功者,逃天者也,故形戮及之。” 成玄英 疏:“不知物性自尔,矜为己功者,逃遁天然之理也,既乖造化,故形戮及之。”
《漢語大詞典》:顿腹之言(頓腹之言)
犹言肺腑之言。《金瓶梅词话》第二五回:“常言酒发顿腹之言。”
《漢語大詞典》:耳食之论(耳食之論)
指听来的没有确凿根据的话。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新旧唐书一》:“今人动谓新书过旧书远甚,此耳食之论也。”亦作“ 耳食之谈 ”。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五:“此耳食之谈,引经断狱,当不如是。” 鲁迅 《朝花夕拾·无常》:“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 印度 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
分類:听来确凿
《國語辭典》:耳食之谈(耳食之談)  拼音:ěr shí zhī tán
没有根据的传闻。清。阮葵生《茶馀客话。董仲舒断狱》:「此耳食之谈,引经断狱,当不如是。」也作「耳食之言」。
《漢語大詞典》:耳食之论(耳食之論)
指听来的没有确凿根据的话。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新旧唐书一》:“今人动谓新书过旧书远甚,此耳食之论也。”亦作“ 耳食之谈 ”。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五:“此耳食之谈,引经断狱,当不如是。” 鲁迅 《朝花夕拾·无常》:“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 印度 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
分類:听来确凿
《高级汉语词典》:耳食之学
传闻中得到的浮浅知识
《漢語大詞典》:儿童之见(兒童之見)
比喻幼稚无知的言论。 宋 苏轼 《答刘沔都曹书》:“如 子虚 亡是公 相与问答,皆赋矣。而 统 谓之叙,此与儿童之见何异。” 明 方孝孺 《读三略》:“其愚陋无识特儿童之见耳。”
《国语辞典》:儿女之情(儿女之情)  拼音:ér nǚ zhī qíng
男女间的情爱。《警世通言。卷一二。范鳅儿双镜重圆》:「孩儿今已离尘奉道,岂复有儿女之情。」《二刻拍案惊奇》卷一一:「小生罪该万死!小生受老丈深恩,已为难报。今为儿女之情,一时不能自禁,猖狂至此。」
分类:男女情爱
《漢語大詞典》:二分之祭
古代帝王祭日、月的典礼。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元年:“天地五郊、宗庙二分之祭,未尝不身亲其礼。” 胡三省 注引 郑玄 曰:“古者,天子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故曰二分之祭。 魏 则朝日以朔,夕月以朏,犹仍古谓之二分之祭。”
《國語辭典》:额外之人(額外之人)  拼音:é wài zhī rén
非凡的人。《水浒传》第一回:「他是额外之人,四方显化,极是灵验。」
《漢語大詞典》:鹅湖之会(鵝湖之會)
南宋 淳熙 二年(1175年)在 信州 (今 江西 上饶 ) 鹅湖寺 举行的一次著名的哲学辩论会。由 吕祖谦 邀集,意图调和 朱熹 和 陆九渊 两派争执。在治学方法上, 朱熹 主张“先道问学”和“即物而穷其理”,即从博览群书和对外物的观察来启发内心的知识; 陆九渊 主张“尊德性”和“发明本心”,认为“心即理也”,不必多做读书穷理工夫。 朱 讥 陆 为“禅学”, 陆 讥 朱 为“支离”,并赋诗互相责难。实质上是 朱 的客观唯心主义和 陆 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一场争论。
《漢語大詞典》:鹅鸭之争(鵝鴨之争)
指细小的矛盾。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冤狱:“即或邻里愚民,山村豪气,偶因鹅鸭之争,致起雀角之忿。” 何垠 注:“鹅鸭之争,言细事也。 桓玄 儿时与诸兄弟养斗鹅,每不如,於是悉杀兄弟鹅。”
分類:细小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