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兼义(兼義)
“十三经”之经注与疏合刻,谓之某经兼义,即兼并“正义”之意。其刻本谓之兼义本。如今 阮 校“十三经”《周易》,即称《周易兼义上经》、《周易兼义下经》, 阮元 校勘云:“‘兼义’字乃合刻注疏者所加。取兼并正义之意也。盖其始注疏无合一之本,南北 宋 之间,以疏附於经注者,谓之某经兼义。至其后则直谓之某经注疏。此变易之渐也。”见《〈周易注疏〉校勘记》卷一。
《韵府拾遗 号韵》:义报(义报)
潜夫论庞勋勃貂一旦见收亦立为义报况累旧乎
《漢語大詞典》:贞义(貞義)
指 贞义女 。 宋 俞文豹 《吹剑录》:“ 端平 元年,邑宰 徐进斋 新其庙( 溧阳 贞义女庙 ), 文豹 为作奉安祝词曰:‘惟此方之俗习,率勇敢于杀身,岂 贞义 之遗烈,犹隐然而在民。’”参见“ 贞义女 ”。
《漢語大詞典》:贞义女(貞義女)
春秋 时, 楚 伍子胥 奔 吴 至 溧阳 ,乞食于女子。女子食之而叹曰:“妾独与母居三十年,自守贞明,不愿从适,何宜馈饭而与丈夫?越亏礼义,妾不忍也。遂投江而亡。”见 汉 赵晔 《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后人遂以“贞义女”称之。 唐 李白 《游溧阳北湖亭望瓦屋山怀古赠同旅》诗:“闻有 贞义女 ,振穷 溧水 湾。” 清 钱谦益 《溧阳彭翁七十序》:“既而过投金之渚,感 贞义女 之故事,以谓此邦之人,风流激厉,意必有倜儻感概,伏其身而不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