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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玄谈(玄談)  拼音:xuán tán
1.魏晋时代知识分子的哲学谈论,以老庄思想为谈论内容,不涉及现实事务。后亦指不切实际的言论。如:「他的玄谈高论,常令人听得一头雾水。」也称为「清谈」。
2.中国古代佛教大师讲解经论时,先于文前分判一经的深义,称为「玄谈」。如华严玄谈。也称为「玄义」。
《國語辭典》:理窟  拼音:lǐ kū
1.道理的深奥处。南朝梁。元帝〈侍中吴平光侯墓志〉:「学兼义府,谈均理窟。」南朝陈。徐陵〈与齐尚书仆射杨遵彦书〉:「足下素挺词峰,兼长理窟。」
2.书名。经学理窟的简称。宋张载撰,十卷。言性理之书。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九二。子部。儒家类。张子全书》。
《國語辭典》:玄理  拼音:xuán lǐ
深远奥妙的道理。常指发挥道家思想的哲理。《南史。卷七五。隐逸传上。朱百年传》:「颇言玄理,时为诗咏,往往有高胜之言。」
《漢語大詞典》:玄微
(1).深远微妙。 晋 袁宏 后汉纪·明帝纪下:“﹝佛﹞有经数千万……世俗之人以为虚诞,然归於玄微深远,难得而测。” 唐 周贺 《赠姚合郎中》诗:“道从会解唯求静,诗造玄微不趁新。” 清 王夫之 薑斋诗话卷二:“ 敬美 论诗,大有玄微之旨。”
(2).深远微妙的义理。 唐 李景亮 《李章武传》:“以 章武 精敏,每访辨论,皆洞达玄微,研究原本,时人比 晋 之 张华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梦寐能通造化机,天教达识剖玄微。” 陈蜕 《足疾一百馀日九月廿三始杖行室中》诗:“悟彻玄微息息通,此身原在有无中。”
(3).指高空,天空。 唐 郭周藩 《谭子池》诗:“言讫辞冲虚,杳蔼上玄微。”
《國語辭典》:教义(教義)  拼音:jiào yì
宗教的义理与宗旨。如:「任何宗教的教义,总是劝人向善。」
《漢語大詞典》:风谊(風誼)
(1).风操;节操。 宋 曾巩 《刁景纯挽歌词》之二:“能临缓急敦风谊,不向炎凉逐世情。” 明 杨慎 《孝津行》:“风谊动今古,庙貌森穹崇。”
(2).情谊。 明 高启 《跋吕忠肃与魏太常唱和诗后》:“録而传之,亦可以见前辈风谊之厚也夫!” 郭沫若 《夏完淳》:“国变后屡次起义,师弟均同在行间,平生风谊固不仅问字传经而已也。”
(3).指文章的风格义理。 清 龚自珍 《己亥杂诗》之一五五:“文章风谊细评度, 岭 南何减 江 之南。”
《漢語大詞典》:理趣
(1).义理情趣。晋书·列女传·刘聪妻刘氏:“每与诸兄论经义,理趣超远,诸兄深以叹伏。”《西游记》第一百回:“主公文辞高古,理趣渊微。”
(2).指思理情致。 王闿运 《湘绮楼论唐诗》:“ 右丞 诸作,吐属高华,实宜臺阁;唯《哭殷瑶诗》为特沉痛;《黄花川》《石门》等作,亦能得山水理趣。”
《國語辭典》:义府(義府)  拼音:yì fǔ
1.诗书中蕴藏有劝善惩恶、尊贤伐罪的义理。语本《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诗、书,义之府也。」后世即以义府做为诗书的代称。南朝梁。元帝〈侍中吴平光侯墓志〉:「学兼义府,谈均理窟。」
2.书名。清朝黄生撰,二卷。上卷论经,下卷论子史集,附以金石、训诂之考證,颇有精到处。
分類:义理府藏
《國語辭典》:理致  拼音:lǐ zhì
义理情致。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郭陈张甚盛,裴徐理前语,理致甚微,四坐咨嗟称快。」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文章当以理致为心肾,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华丽为冠冕。」
分類:义理情致
《國語辭典》:玄旨  拼音:xuán zhǐ
深奥的义理。唐。张蠙 宿开照寺光泽上人院诗:「静室谭玄旨,清宵独细听。」
分類:深奥义理
《漢語大詞典》:引义(引義)
引用义理。 汉 东方朔 《非有先生论》:“引义以正其身,推恩以广其下。”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章表:“引义比事,必得其偶。”
分類:引用义理
《國語辭典》:义例(義例)  拼音:yì lì
著书的主旨和体例。《魏书。卷八四。儒林传。张吾贵传》:「义例无穷,皆多新异。」
《漢語大詞典》:闻义(聞義)
谓听到合乎义理的事。管子·弟子职:“见善从之,闻义则服。”《论语·述而》:“德之不脩,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唐 柳宗元 《乘桴说》:“谓 由 也勇於闻义,果於避世,故许其从之也。”
分類:义理
《國語辭典》:疏理  拼音:shū lǐ
1.疏通整理。唐。白居易 池畔诗二首之一:「结构池西廊,疏理池东树。」
2.肌理不密致。《汉书。卷四九。晁错传》:「杨粤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其性能暑。」
《國語辭典》:法理  拼音:fǎ lǐ
1.法律与情理。《书经。吕刑》「惟察惟法,其审克之」句下汉。孔安国。传:「惟当清察罪人之辞,附以法理,其当详审能之。」《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王涣传》:「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
2.法律的原理。如立法立义、法律秩序所包含之各种原理或原则等。《东观汉记。卷一一。张禹传》:「明帝以其明达法理,有张释之风,超迁非次,拜廷尉。」
3.条理,事物的道理。《王充。论衡。骨相》:「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
4.佛教所阐述的道理。《晋书。卷六五。王导传》:「时有外国沙门名提婆,妙解法理,为珣兄弟讲毗昙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