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举烽(舉烽) 拼音:jǔ fēng
举起烽火。古代的一种军事示警信号设备。遇有敌兵入侵时,便在烽火台上燃烧薪草,通知警戒和救援。《史记。卷七七。魏公子传》:「公子与魏王博,而北境传举烽。」
《漢語大詞典》:举燧(舉燧)
(1).燃起火把。《文选·张衡〈西京赋〉》:“升觴举燧,既釂鸣鐘。” 薛综 注:“燧,火也。谓行酒举烽火以告众也。”《后汉书·班固传上》:“割鲜野食,举燧命爵。”按,《文选·班固〈西都赋〉》作“举烽”。
(2).燃起告警烽烟。《宋史·种世衡传》:“有急,则举燧介马以待。”
(2).燃起告警烽烟。《宋史·种世衡传》:“有急,则举燧介马以待。”
《骈字类编》:四举(四举)
金史选举志泰和二年司空襄言恩榜本以优老于场屋者四举受恩则太优限以年则碍异材可五举则受恩华又宋书乐志萧芳四举 火周传
《漢語大詞典》:举错(舉錯)
见“ 举措 ”。
《漢語大詞典》:举将(舉將)
犹举主。《后汉书·郑弘传》:“ 弘 少为乡嗇夫,太守 第五伦 行春,见而深奇之,召署督邮,举孝廉…… 元和 元年,代 邓彪 为太尉。时举将 第五伦 为司空,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见, 弘 曲躬而自卑。”《三国志·吴志·诸葛瑾传》:“ 吴郡 太守 朱治 , 权 ( 孙权 )举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