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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主对(主對)
谓药与症对。《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一:“但据体性冷热,的相主对。” 宋 叶适 《医工叹重赠柳山人》诗:“ 柳生 听罢掉颈笑,既有主对非吾尤。”
分類:主对
《國語辭典》:三司  拼音:sān sī
三种官职的合称:(1)东汉以太尉、司空、司徒为三司。《后汉书。卷六。孝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唐。章怀太子。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也称为「三公」。(2)唐代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3)后唐迄宋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皆理财之官。《资治通鉴。卷二六五。唐纪八十一。昭宣帝天祐三年》:「戊寅,以朱全忠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4)明时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为三司。皆为各行省的文武长官。
《國語辭典》:三公  拼音:sān gōng
1.人臣中最高的三个官位:(1)周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书经。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2)西汉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汉危无嗣,而公定之;四辅之职,三公之任,而公干之。」(3)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唐。杜佑《通典。卷十九。职官三公》:「后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也称为「三司」。
2.星名。即太乙星旁的三星。《晋书。卷一一。天文志上》:「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也称为「三师」。
《國語辭典》:批答  拼音:pī dá
君王对臣子或长官对部属的奏疏呈文,加以批示或答覆。《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
《漢語大詞典》:父王
王子、公主对国王的称呼。 晋 孙绰 《喻道论》:“还照本国,广敷法音,父王感悟,亦升道场。” 唐 杜牧 《杭州新造南亭子记》:“佛经曰:‘我国有 阿闍世王 ,杀父王篡其位。’”《说岳全传》第十五回:“﹝ 兀朮 ﹞高叫:‘父王,臣儿举铁龙哩!’老狼主一见大喜。”
《漢語大詞典》:题剑(題劍)
亦作“ 题劒 ”。
(1).谓题剑表德。后汉书·韩棱传:“﹝ 韩棱 ﹞为尚书令,与僕射 郅寿 、尚书 陈宠 ,同时俱以才能称。 肃宗 尝赐诸尚书劒,唯此三人特以宝劒,自手署其名曰:‘ 韩棱 楚 龙渊, 致寿 蜀 汉文, 陈宠 济南 椎成。’时论者为之説:以 棱 渊深有谋,故得龙渊; 寿 明达有文章,故得汉文; 宠 敦朴,善不见外,故得椎成。”后遂用作典故,以“题剑”表示君主对臣子的特殊恩宠。 唐 张九龄 《故刑部李尚书挽歌词》之二:“题劒恩方重,藏舟事已非。” 唐 高适 《信安王幕府诗》:“剪桐光宠锡,题剑美贞坚。”
(2).泛指主仆、上下之间的特殊知遇。 唐 刘禹锡 《秦娘歌》:“繁华一旦有销歇,题剑无光履声絶。”
《漢語大詞典》:断胫(斷脛)
砍断小腿。古代的一种肉刑。亦指君主对臣民残暴的行为。《檮杌闲评》第三二回:“从来人臣为国除奸,纵剖心断脛,陷狱投荒,皆无所顾。”参见“ 斮脛 ”。
《漢語大詞典》:斮胫(斮脛)
斩断胫骨。典出书·泰誓下:“斮朝涉之脛,剖贤人之心。” 孔 传:“冬月见朝涉水者,谓其脛耐寒,斩而视之。”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淇水:“ 紂 乃於此斮脛而视髓也。” 清 褚人穫 《坚瓠补集·谢禁缠足表》:“以七尺 吴 綾,甘同斮脛之惨。”
分類:斩断胫骨
《国语辞典》:劳动契约(劳动契约)  拼音:láo dòng qì yuē
劳工和雇主对工作内容与报酬所签定的契约,具有法定效力。也称为「工作契约」。
《國語辭典》:宗主权(宗主權)  拼音:zōng zhǔ quán
国家对于属国的内政外交,具有干预的权利,此权称为「宗主权」。
主对于仆
【佛学次第统编】
长阿含经曰善生,主于僮使,当以五事悯念,云何为五?
一者、随能使役      四者、病与医药
二者、饮食随时      五者、纵其休暇
三者、赐劳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