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1360,分91页显示  上一页  18  19  20  21  22  24  25  26  27 下一页
词典(续上)
因敌为资
因地为宗
因地为时
阴阳为驺
肄仪为位
银为须翅
以紫为朱
以郑为字
以钟为首
以眼为耳
以言为讳
以选为本
以誉为赏
以玉为管
以鱼为饰
《漢語大詞典》:因敌为资(因敵爲資)
犹因敌取资。三国志·魏志·张既传:“今军无见粮,当因敌为资。”
《分类字锦》:因地为宗(因地为宗)
庾信周车骑将军贺娄慈神道碑昔者轩丘命氏初分兄弟之姓若水降居始建诸侯之国自是以官为族因地为宗
分类:宗族
《分类字锦》:因地为时(因地为时)
齐民要术汜胜之书曰种无期因地为时
分类:耕穫
《韵府拾遗 虞韵》:阴阳为驺(阴阳为驺)
淮南子四时为马阴阳为驺乘云凌霄与造化者俱
《分类字锦》:肄仪为位(肄仪为位)
周礼小宗伯凡王之会同军旅甸役之祷祠肄仪为位疏数者祷祠皆须预习威仪而为之故云肄仪也当习威仪之时则小宗伯为位也
《分类字锦》:银为须翅(银为须翅)
叶嗣宗 咏蝶诗 银为须翅玉为肌,驱役春风不解肥。
《漢語大詞典》:以紫为朱(以紫爲朱)
见“ 以紫乱朱 ”。
《漢語大詞典》:以紫乱朱(以紫亂朱)
《论语·阳货》:“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 郑 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何晏 集解引 孔安国 曰:“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后以“以紫乱朱”比喻将奸邪小人当作廉洁公正的贤者。 汉 应劭 《风俗通·过誉·长沙太守汝南致恽》:“ 歙 ( 欧阳歙 )於饗中用 延 ( 繇延 )为吏,以紫乱朱,大妨王命。”亦作“ 以紫为朱 ”。 明 刘基 《官箴中》:“俾好作恶,以紫为朱。”
《分类字锦》:以郑为字(以郑为字)
魏志郑浑传迁下蔡长邵陵令天下未定民皆剽轻不念产殖其生子无以相活率皆不举浑所在夺其渔猎之具课使耕桑又兼开稻田重去子之法民初畏罪后稍丰给无不举赡所育男女多以郑为字
魏志郑浑传迁下蔡长邵陵令民皆剽轻不念产殖其生子无以相活率皆不举浑所在夺其渔猎之具课使耕桑又兼开稻田重去子之法民初畏罪后稍丰给无不举赡所育男女多以郑为字
分类:县令能政
《分类字锦》:以钟为首(以钟为首)
诗鼓钟钦钦疏乐器多矣必以钟为首而先言之者以作乐必击钟左传谓之金奏是先击金以奏诸乐也
《分类字锦》:以眼为耳(以眼为耳)
志林蕲州庞安常善医而耳聩与语须书始能晓东坡笑曰吾与君皆异人吾以手为口君以眼为耳非异人乎
分类:
《漢語大詞典》:以言为讳(以言爲諱)
谓人们把说话当作忌讳。形容统治阶级对言论箝制之严。《汉书·梅福传》:“间者愚民上疏,多触不急之法,或下廷尉,而死者众。自 阳朔 以来,天下以言为讳,朝廷尤甚。” 颜师古 注:“妨人之口,法禁严切。”
《韵府拾遗 阮韵》:以选为本(以选为本)
潜夫论君以恤民为本臣忠良则君政善臣奸枉则君政恶以选为本选举实则忠贤进选虚伪则邪党贡
《漢語大詞典》:以誉为赏(以譽爲賞)
根据人们的称誉给以奖赏。管子·明法:“是故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然则喜赏恶罚之人离公道而行私术矣。” 尹知章 注:“以毁誉为赏罚,则官自然失理。”韩非子·有度:“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分类字锦》:以玉为管(以玉为管)
晋书律历志黄帝作律以玉为管
分类:制律
《分类字锦》:以鱼为饰(以鱼为饰)
绍兴古器评汉鱼壶鱼丽之诗美万物之盛多能备礼而鱼之为物潜逃深眇难及于政至于盛多则王者之政成而荐享之礼备此器以鱼为饰意其在是欤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