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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同伍
同一伍的人。古时军队五人为伍,户籍五家为伍。《晋书·刑法志》:“谋反之同伍,实不知情,当从刑。”《唐律疏议·斗讼四·强盗杀人》:“诸强盗及杀人贼发,被害之家及同伍,即告其主司。”
《漢語大詞典》:五保
(1).古代户籍制度。百姓以五户为伍而相保,故名“五保”。周礼·地官·大司徒:“五家为比,使之相保。” 清 袁枚 随园随笔·杂记:“读 欧公 《杜杞墓志》称 闽 俗贪嗇,有老而生子者,父兄多不举,虑分家产故也。 杜公 上书请立五保,俾民相察,有犯者置之法。”
(2). 宋 王安石 变法,于 熙宁 三年实行保甲制,十家相保,一人为长,相互检察;五保为一大保。 宋 苏轼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自祖宗已来,每有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盗而本家及五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参阅宋史·兵志六
(3).合作化后的农村,对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的人实行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以及儿童保教、老人死后保葬的制度,简称为“五保”。 张峻 《家乡夜曲》:“像他老那大年纪,又是独身汉,应该享受五保。”
《國語辭典》:火伍  拼音:huǒ wǔ
唐代兵制,五人为伍,十人为火。指军队。唐。柳宗元 段太尉逸事状:「顾叱左右曰:『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
《漢語大詞典》:编伍(編伍)
(1).犹编户。古代户籍编制,五家为伍。 明 张溥 《五人墓碑记》:“而五人生於编伍之间,素不闻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
(2).犹编管。 明 陆垹 《篑斋杂著·时务策》:“刑罚,则以刑之,轻者笞掠,重者编伍,其尤重者抵死。”
《漢語大詞典》:伍什
古代军队以五人为伍,二伍为什。后用以指部队。 清 赵翼 《赠李莪洲孝廉》诗:“旋收残旅裒散亡,再选新锋严伍什。”
《漢語大詞典》:麋鹿志
隐逸之志。谓立志隐居山林,与麋鹿为伍。 唐 李白 《山人欢酒》诗:“各守麋鹿志,耻随龙虎争。”
《漢語大詞典》:伍侯
谓编民为伍,相为侯望。逸周书·程典:“协其三族,固其四援;明其伍侯,习其武诫。”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亲其民人,明其伍侯。” 杜预 注:“使民有部伍,相为侯望。”
分類:为伍相为
《漢語大詞典》:连伍(連伍)
(1).谓车骑连续不断。
(2).古代户籍以五户为伍,连伍指连坐同伍。晋书·段灼传:“重行不顺时之令,竟连伍之刑。”
《国语辞典》:令人不齿(令人不齿)  拼音:lìng rén bù chǐ
让人不屑与之为伍,多指行为让人轻视、瞧不起。如:「他欺善怕恶,令人不齿。」
《国语辞典》:羞与哙伍(羞与哙伍)  拼音:xiū yǔ kuài wǔ
汉人韩信鄙视樊哙,不屑与他为伍。典出《史记。卷九二。淮阴侯传》。后用以指不屑与平庸的人并列。也作「羞与为伍」。
《国语辞典》:本伍  拼音:běn wǔ
伍,古代户籍以五家为伍。「本伍」即本籍。明。徐渭《雌木兰》第二出:「咱两个次候查功,如今也讨得个百户,到本伍到任。」
《國語辭典》:独来独往(獨來獨往)  拼音:dú lái dú wǎng
独自一人,不与人同伙。《初刻拍案惊奇》卷三:「老兄带了许多银子,没个做伴,独来独往,只怕著了道儿,须放仔细些。」也作「独往独来」。
《漢語大詞典》:轨伍(軌伍)
指古代户口编制中的基层组织。以五人为伍,五家为轨。 汉 贾谊 新书·辅佐:“典方典容仪,以掌诸侯、远方之君,譔之班爵、列位、轨伍之约,朝覲、宗遇、会同、享聘、贡职之数。”
《漢語大詞典》:三人月
谓与月亮、身影为伍。形容孤独无偶。语本 李白 《月下独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宋 陈亮 《贺新郎·怀辛幼安》词:“百世寻人犹接踵,叹只今,两地三人月。”
《漢語大詞典》:均茵伏
史记·酷吏列传:“﹝ 周阳由 ﹞与 汲黯 俱为忮, 司马安 之文恶,俱在二千石列,同车未尝敢均茵伏。” 司马贞 索隐:“均,等也。茵,车蓐也。伏,车軾也。言二人与 由 同载一车,尚不敢与之均茵軾也,谓下之也。”后因以“均茵伏”喻指同列为伍。 章炳麟 《訄书·官统下》:“自军机处之设,则内阁无政;自 金陵 之陷,则提镇为僕妾。至於郎曹观政之士,而不肯与均茵伏。”
分類:同列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