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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
丧乱
得丧
道丧
居丧
终丧
丧服
执丧
丧事
凋丧
丧祭
母丧
丧葬
免丧
死丧
心丧
《國語辭典》:丧乱(喪亂)  拼音:sāng luàn
死丧祸乱的事。后泛指时局动乱。《诗经。小雅。常棣》:「丧乱既平,既安且宁。」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涉务》:「居承平之世,不知有丧乱之祸;处庙堂之下,不知有战陈之急。」
《漢語大詞典》:得丧(得喪)
(1).犹得失。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庄子·田子方:“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韩诗外传》卷四:“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言通财货,不贾於道。” 宋 梅尧臣 《村墅闲居》诗:“古来得丧何须问,世上荣枯只等閒。” 清 刘大櫆 《难言三》:“人之有穷通得丧,天也。”参见“ 得失 ”。
(2).偏指失。指丧失名利。 宋 苏舜钦 《答马永书》:“谓予不以得丧累其所守,不为怨愤不懌之词。”参见“ 得失 ”。
《國語辭典》:得失  拼音:dé shī
1.是非成败。《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传》:「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十馀万言。」《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八:「人生寄于太虚之中,其间荣悴悲欢,得失聚散,彼死此生,变形换壳,如梦一场。」
2.利弊、适当和不适当。《汉书。卷八。宣帝纪》:「高材好学,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史传》:「举得失以表黜陟,徵存亡以标劝戒。」
《高级汉语词典》:道丧  拼音:dào sàng
报丧
《國語辭典》:居丧(居喪)  拼音:jū sāng
因丧守制。《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礼记。曲礼下》:「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
《漢語大詞典》:终丧(終喪)
谓服满父母去世后三年之丧。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 张九龄 自 韶州 入见,求终丧,不许。”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五年:“ 况 ( 田况 )不得已,乞归葬 阳翟 ,託边事求见,泣请终丧,帝惻然许之。帅臣得终丧自 况 始。”
《國語辭典》:丧服(喪服)  拼音:sāng fú
居丧所穿的衣服。分为斩衰、齐衰、小功、大功、缌麻五种,以亲疏为差等。
《國語辭典》:执丧(執喪)  拼音:zhí sāng
守丧。《史记。卷一○三。万石君传》:「其执丧,哀戚甚悼。」唐。元稹 李珝起复监察御史制:「以尔珝文学周敏,操行端方,执丧有闻,俯以就制。」
《國語辭典》:丧事(喪事)  拼音:sāng shì
人死后的敛葬、哀祭等事宜。《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勃以织薄曲为主,常为人吹箫给丧事,材官引彊。」《三国演义》第二九回:「此非将军哭时也:宜一面治丧事,一面理军国大事。」
《漢語大詞典》:凋丧(凋喪)
(1).丧亡。 晋 陆机 《门有车马客行》:“亲友多零落,旧齿皆凋丧。”隋书·礼仪志一:“后主嗣立,无意典礼之事,加旧儒硕学,渐以凋丧,至於朝亡,竟无改作。”
(2).丧失;失落。 唐 杜甫 《丹青引·赠曹将军霸》诗:“ 干 惟画肉不画骨,忍使驊騮气凋丧。”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五章:“大抵压制之国,政权不许参预,赋税日以繁苛,摧抑民生,凌锄士气。务令其身体拘屈,廉耻凋丧,志气扫荡,神明幽郁。” 郁达夫 《病后访担风先生有赠》诗:“冉冉浮云日影黄, 维摩 病后气凋丧。”
《國語辭典》:丧祭(喪祭)  拼音:sāng jì
1.死者安葬后举行的祭祀,性质属于凶礼。《礼记。檀弓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儿女英雄传》第二○回:「从来丧祭称家之有无,她自己既不能尽心,要你多费,她必不安。」
2.丧礼和祭礼。《书经。武成》:「重民五教,惟食丧祭。」
《漢語大詞典》:吉祭
(1).古丧礼,既虞之后,卒哭而祭,谓之“吉祭”。虞,葬后拜祭。礼记·檀弓下:“是月也,以虞易奠,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
(2).古礼,天子三年丧毕,奉神主入宗庙以吉礼祭之。清史稿·礼志五:“其因时祫祭者,古礼天子三年丧毕,合先祖神饗之,谓之吉祭。”
《国语辞典》:母丧(母丧)  拼音:mǔ sāng
母亲去世。如:「他近遭母丧,神情看起来十分憔悴。」《明史。卷二四一。陈道亨列传》:「遭母丧,家燬于火,僦屋以居。」
《國語辭典》:丧葬(喪葬)  拼音:sāng zàng
办理人死后的一切事宜。《三国演义》第三回:「董后何罪,妄以鸩死?国母丧葬,托疾不出!」《儒林外史》第四○回:「丧葬已毕,家产都已赔完了。」
《國語辭典》:免丧(免喪)  拼音:miǎn sāng
脱除父母的丧服。《礼记。杂记下》:「免丧之外,行于道路。」
《漢語大詞典》:死丧(死喪)
(1).死亡。《诗·小雅·常棣》:“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尉缭子·战威:“死丧相救,兵役相从,此民之所励也。”三国志·蜀志·后主传:“ 会 ( 钟会 )既死, 蜀中 军众钞略,死丧狼籍,数日乃安集。”
(2).指丧葬之事。《汉书·食货志上》:“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 唐 元稹 《崔公墓志铭》:“考公之所尚,仁孝友爱,内外死丧婚嫁之不能自持者,莫不己任之。”
《國語辭典》:心丧(心喪)  拼音:xīn sāng
古时弟子为师长守丧,不著丧服而心存哀悼,称为「心丧」。《礼记。檀弓上》:「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后用以泛指心中哀伤悼念如守丧一般。《初刻拍案惊奇》卷二○:「李尚书夫妇痛哭倍常,认作亲生父母,心丧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