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上计掾(上計掾)
古代佐理州郡上计事务的官吏。《后汉书·皇甫规传》:“﹝ 规 ﹞与 羌 交战,斩首数级,贼遂退却。举 规 上计掾。”《三国志·蜀志·姜维传》:“好 郑 氏学,仕郡上计掾,州辟为从事。”《晋书·宣帝纪》:“ 汉 建安 六年,郡举上计掾。”参见“ 上计 ”。
《國語辭典》: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拼音:sān shí liù jì,zǒu wéi shàng jì
事态已经难以挽回,别无良策,唯有一走了事。参见「三十六策,走是上计」条。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常言道的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喜得我是孤身,又无家小连累,不若收拾了细软行李,打个包儿,悄悄的躲到别处,另做营生,岂不乾净?」元。张国宾《合汗衫》第四折:「我打他不过,『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只是跑,只是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