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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续上)
三力
力庄严三昧经
三七日思惟
三八日
三九行因
三十生
三十佛
三十论
三十棒
三十讲
三十二相
三十二应
三十二祖传
三十三天
三十三过
三力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佛之威力,二、三昧之力,三、行者之本功德力。此三力和合,能于定中见佛谓之般舟三昧。般舟译作佛立。见止观二。
【佛学大辞典】
(名数)大日经悉地出现品曰:「以我功德力,如来加持力,及与法界力,周遍众生界。」以此偈中说三力故称为三力偈:一、我功德力,即自身之修行,是自缘也。二、如来加持力,即如来之加持,是他缘也。三、法界力,自心所具之佛性,是内因也。此内外自他之因缘和合而成办业事。大日经疏十一曰:「以我功德力故,以如来加持力故,以法界平等力故,以此三缘合故,则能成就不思议业也。」【又】一、慧眼力,明法药也。二、法眼力,知病障也。三、化导力,应病授药使得服行也。见止观五。【又】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本愿功德力。见教行录一。
【佛学常见辞汇】
1。一、我功德力,即自身的修行;二、如来加持力,即如来的加持;三、法界力,即自心所具的佛性。2。慧眼力、法眼力、化导力。3。佛威力、三昧力、行者本愿功德力。
力庄严三昧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三卷,隋那连提耶舍译。佛由力庄严三昧出,说佛之十智。
三七日思惟
【佛学大辞典】
(故事)佛成道后三七日间,观树经行,思惟如何说妙法化度众生也。法华经方便品曰:「我始坐道场,观树亦经行,于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众生诸根钝,著乐痴所盲,如斯之等类,云何而可度?」
三八日
【佛学大辞典】
(杂语)禅刹古以每旬之三八日念诵,一月共有六日。今以上八中八下八为三八,一月作三日之念诵。见象器笺三。
三九行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观无量寿经所说三业九品之行业也。
三十生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十地有入住出三者,出生功德故云三十生。仁王经上曰:「十地皆成就,始生功德,住生功德,终生功德,三十生功德皆成就。」
三十佛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十日秘佛也。
三十论
【佛学大辞典】
(书名)唯识三十论颂之异名。
三十棒
【佛学大辞典】
(物名)为禅家宗匠警醒学人之语,以拟俗刑之笞杖者。但含褒贬二意,宜依处解之。禅林类集棒喝曰:「德山示众云:道道!道得也三十棒,道不得也三十棒。」又「睦州见僧来云:见成公案放汝三十棒。」碧严第一则著语曰:「好与三十棒。」
三十讲
【佛学大辞典】
(行事)法华经二十八品与开经之无量义经一卷及结经之普贤观经一卷,合为三十以三十日讲之。
三十二相
【佛学大辞典】
(名数)具名三十二大人相。此三十二相,不限于佛,总为大人之相也。具此相者在家为轮王,出家则开无上觉。是为天竺国人相说。智度论八十八曰:「随此间阎浮提中天竺国人所好,则为现三十二相。天竺国中人于今故治肩膊,令厚大头上皆有结为好,如人相中说,五处长为好。眼耳鼻舌臂指髀手足相,若轮若莲华若具若日月。是故佛手足有千辐轮、纤长指、鼻高好、舌广长而薄,如是等皆胜于先所贵,故起恭敬心。」佛感此相者,由于百劫之间,一一之相,积百种之福,法界次第下之下曰:「此三十二通云相者,相名有所表,发揽而可别,名之为相。如来应化之体现此三十二相,以表法身众德圆极,使见者受敬,有胜德可崇,人天中尊众圣之王,故现三十二相也。」三藏法数四十八谓:一、足安平相,足里无凹处者。二、千辐轮相,足下有轮形者。三、手指纤长相,手指细长者。四、手足柔软相,手足之柔者。五、手足缦网相,手足指与指间有缦网之纤纬交互连络如鹅鸭者。六、足跟满足相,跟是足踵,踵圆满无凹处者。七、足跌高好相,跌者足背也,足背高起而圆满者。八、腨如鹿王相,腨为股肉,佛之股肉纤圆如鹿王者。九、手过膝相,手长过膝者。十、马阴藏相,佛之男根密藏体内如马阴也。十一、身纵广相,头足之高与张两手之长相齐者。十二、毛孔生青色相,一一毛孔,生青色之一毛而不杂乱者。十三、身毛上靡相,身毛之头右施向上偃伏者。十四、身金色相,身体之色如黄金也。十五、常光一丈相,身放光明四面各一丈者。十六、皮肤细滑相,皮肤软滑者。十七、七处平满相,七处为两足下两掌两肩并顶中,此七处皆平满无缺陷也。十八、两腋满相,腋下充满者。十九、身如狮子相,身体平正威仪严肃如狮子王者。二十、身端直相,身形端正无伛曲者。二十一、肩圆满相,两肩圆满而丰腴者。二十二、四十齿相,具足四十齿者。二十三、齿白齐密相,四十齿皆白净而坚密者。二十四、四牙白净相,四牙最白而大者。二十五、颊车如狮子相,两颊隆满如狮子之颊者。二十六、咽中津液得上味相,佛之咽喉中,常有津液,凡食物因之得上味也。二十七、广长舌相,舌广而长,柔软细薄,展之则覆面而至于发际者。二十八、梵音深远相,梵者清净之义,佛之音声清净而远闻也。二十九、眼色如绀青相,眼睛之色如绀青者。三十、眼睫如牛王相,眼毛殊胜如牛王也。三十一、眉间白毫相,两眉之间有白毫,右旋常放光也。三十二、顶成肉髻相,梵名鸟瑟腻,译作肉髻,顶上有肉,隆起为髻形者。亦名无见顶相。以一切有情皆不能见故也。此三十二相依法界次第,法界次第依智度论八十八。其他智度论四,涅槃经二十八,中阿含三十二相经所载,皆大同小异。无量义经曰:「一毫相如月旋,二净眼如明镜,三唇,四额广,五狮子臆,六掌有合缦,七指直而纤,八马阴藏,九顶有日光,十上下眴,十一舌赤好如丹果,十二鼻修,十三手足柔软,十四内外相握,十五皮肤细软,十六细筋,十七旋发绀青,十八眉睫绀而展,十九白齿,二十面门开,二十一具千辐轮,二十二臂修,二十三毛右旋,二十四锁骨,二十五顶有肉髻,二十六方口颊,二十七四十齿,二十八胸表万字,二十九腋,三十肘长,三十一踝膝露现,三十二鹿腨肠。」亦出优婆夷净行出门经修学品。与诸本大体同。
【佛学大辞典】
(名数)佛或转轮圣王之内德,表彰于身相者有三十二。(参见:三字部三十二相)
【佛学常见辞汇】
又名三十二大人相,一足安平,二足千辐轮,三手指纤长,四手足柔软,五手足缦网,六足跟圆满,七足趺高好,八腨如鹿王,九手长过膝,十马阴藏,十一身纵广,十二毛孔青色,十三身毛上靡,十四身金光,十五常光一丈,十六皮肤细滑,十七七处平满,十八两腋满,十九身如师子,二十身端正,二十一肩圆满,二十二口四十齿,二十三齿白齐密,二十四四牙白净,二十五颊车如师子,二十六咽中津液得上味,二十七广长舌,二十八梵音清远,二十九眼色绀青,三十睫如牛王,三十一眉间白毫,三十二顶成肉髻。
【佛学次第统编】
三藏法数云:
一、足安平相 谓足下安立,皆悉平满,犹如奁底也。
二、千辐轮相 辐即车轮中之辐,谓足下毂网轮纹,众相圆满,有如千辐轮也。
三、手指纤长相 谓手指纤细圆长,端直好,指节参差,光润可爱,胜馀人也。
四、手足柔软相 谓手足极妙柔软,胜馀身分也。
五、手足缦网相 谓手指中间,缦网交合,文同绮画,犹如鹅王之足也。
六、足跟满足相 跟,足踵也,谓足之踵,圆满是足也。
七、足趺高好相 谓足之趺,高起如真金之色,趺上之毛,青琉璃色,种种庄饰,妙好圆满也。
八、腨如鹿王相 腨,股肉也,腨如鹿王相者,谓足腨渐次纤圆,如彼鹿王之腨,纤好第一也。
九、手过膝相 谓双臂修直,不俯不仰,平立过膝也。
十、马阴藏相 谓阴相藏密,犹如马阴,不可见也。
十一、身纵广相 谓身仪端正,竖纵横广,无不相称也。
十二、毛孔生青色相 谓身诸毛孔,一孔一毛,生相不乱,右旋上向,青色柔软也。
十三、身毛上靡相 谓身诸毫毛,皆右旋向上而偃伏也。
十四、身金色相 谓身皆金色,光明晃曜,如紫金聚,众相庄严,微妙第一也。
十五、身光面各一丈相 谓身放光明,四面各一丈也。
十六、皮肤细滑相 谓皮肤细腻滑泽,不受尘水,不停蚊蚋。
十七、七处平满相 谓两足下两手两肩项中七处,皆平满端正也。
十八、两腋满相 谓左右两腋平满而不窊也。
十九、身如师子相 谓身体平正,威仪严肃,如师子王也。
二十、身端直相 谓身形端正平直不伛曲也。
二十一、肩圆满相 谓两肩圆满而丰腴也。
二十二、四十齿相 谓常人但有三十六齿,唯佛具足四十齿也。
二十三、齿白齐密相 谓四十齿皆白净齐密,根复深固也。
二十四、四牙白净相 谓四齿最白而大,莹洁鲜净也。
二十五、颊车如师子相 谓两车隆满,如师子王也。
二十六、咽中津液得上味相 谓咽喉中常有津液,上妙美味,如甘露流注也。
二十七、广长舌相 谓舌广而长,柔软红薄,能覆面而至于发际也。
二十八、梵音深远相 谓音声和雅,近远皆到,无处不闻也。
二十九、眼色如金精相 谓眼目清净明莹,如金精色也。
三十、眼睫如牛王相 睫目旁毛也,谓眼睫殊胜,如牛王也。
三十一、眉间白毫相 谓两眉之间,有白玉毫,清净柔软,如兜罗绵,右旋宛转,常放光明也。
三十二、顶肉髻相 谓顶上有肉,高起如髻,亦名无见顶相,谓一切人天二乘菩萨,皆不能见故也。
三十二应
【佛学大辞典】
(术语)由观音普现色身三昧应现之三十二身也。楞严经六曰:「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法华经所说三十三身与此大同小异。一佛身,二独觉身,三缘觉身,四声闻身,五梵王身,六帝释身,七自在天身,八大自在天身,九天大将军身,十四天王身,十一四天王太子身,十二人王身,十三长者身,十四居士身,十五宰官身,十六婆罗门身,十七比丘身,十八比丘尼身,十九优婆塞身,二十优婆夷身,廿一女主国夫人命妇大家身,廿二童男身,廿三童女身,廿四天身,廿五龙身,廿六药叉身,廿七乾闼婆身,廿八阿修罗身,廿九紧那罗身,三十摩睺罗迦身,三十一人身,三十二非人身。
【佛学常见辞汇】
楞严经所说观音菩萨普门示现之三十二应身,即佛身、独觉身、缘觉身、声闻身、梵王身、帝释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将军身、四天王身、四天王太子身、人王身、长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罗门身、比丘身、比丘尼身、优婆塞身;优婆夷身、女主国夫人命妇大家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龙身、药叉身、乾闼婆身、阿修罗身、紧那罗身、摩�藤髡魖迭B人身、非人身。
【三藏法数】
(出楞严经)
谓观世音菩萨,于往昔无数恒河沙劫,有佛名观世音,蒙彼如来,授以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同佛慈悲,拔苦与乐,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化一切众生也。(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声教熏习,故曰闻熏;闻而复修,故曰闻修。金刚有坚利之能,以喻三昧之力也。梵语三昧,华言正定。)
〔一、佛身应〕,佛,梵语具云佛陀,华言觉。谓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观世音菩萨即应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也。(梵语三摩地,华言等持。进修无漏胜解现圆,谓修无为之法,即趣入三摩地,得无漏胜解,究竟圆成也。)
〔二、独觉应〕,出无佛世,无师自悟,故名独觉。谓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菩萨即于彼前,应现独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也。(有学者,有所学也。谓第三阿那含果已前,俱属有学。胜妙现圆者,能妙万物以明自性,究竟圆成也。)
〔三、缘觉应〕,因观十二因缘,觉真谛理,故名缘觉。谓若诸有学,断十二因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菩萨即于彼前,应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也。(十二因缘者,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也。缘断胜性者,谓观因缘得断烦恼,而證胜妙之性也。)
〔四、声闻应〕,闻佛声教,故曰声闻。谓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也。(得四谛空者,谓观苦集灭道四谛,證真空理也。修道入灭,胜性现圆者,谓从三果入灭,将登第四无学果位,胜妙之性,现前圆成也。)
〔五、梵王应〕,梵王者,即色界初禅天主也。谓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菩萨即于彼前,应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也。
〔六、帝释应〕,帝释,即忉利天主。梵语释提桓因,华言能天主。言帝释者,华梵双举也。谓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梵语忉利,华言三十三。)
〔七、自在天应〕,自在天者,即欲界第五天也。谓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菩萨即于彼前,应现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八、大自在天应〕,大自在天者,即欲界第六天主也。谓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大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九、天大将军应〕,天大将军,即帝释天主之大将军也。谓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菩萨即于彼前,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十、四天王应〕,四天王: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自天王、北方多闻天王也。谓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十一、四天王太子应〕,谓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四天王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十二、人王应〕,谓若诸众生,乐为人王,菩萨即于彼前,应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十三、长者应〕,谓若诸众生,爱主族姓,世间推让,菩萨即于彼前,应现长者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十四、居士应〕,谓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居士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名言者,名教典雅之言也。)
〔十五、宰官应〕,谓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十六、婆罗门应〕,梵语婆罗门,华言净行。谓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数术者,咒禁算艺、调养方法之类是也。摄卫者,收摄其心,卫护身口也。)
〔十七、比丘应〕,梵语比丘,华言乞士。谓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菩萨即于彼前,应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十八、比丘尼应〕,梵语尼,华言女。谓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菩萨即于彼前,应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十九、优婆塞应〕,梵语优婆塞,华言清净士。谓若有男子,乐持五戒,菩萨即于彼前,应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五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也。)
〔二十、优婆夷应〕,梵语优婆夷,华言清净女。谓若有女子,五戒自居,菩萨即于彼前,应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二十一、女主应〕,女主,天子之后也。谓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菩萨即于彼前,应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二十二、童男应〕,谓若有众生,不坏男根,菩萨即于彼前,应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二十三、童女应〕,谓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菩萨即于彼前,应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二十四、天应〕,谓若有诸天,乐出天伦,菩萨即应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伦,类也。)
〔二十五、龙应〕,谓若有诸龙,乐出龙伦,菩萨即应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二十六、药叉应〕,梵语药叉,亦云夜叉,华言勇健。谓若有药叉,乐度本伦,菩萨即于彼前,应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二十七、乾闼婆应〕,梵语乾闼婆,华言香阴,即帝释乐神也。谓若乾闼婆,乐脱其伦,菩萨即于彼前,应现乾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二十八、阿修罗应〕,梵语阿修罗,华言无端正,以形貌丑陋故也。谓若阿修罗,乐脱其伦,菩萨即于彼前,应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二十九、紧那罗应〕,梵语紧那罗,华言疑神,又云人非人,以头上有角似人而非人也。谓若紧那罗,乐脱其伦,菩萨即于彼前,应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三十、摩呼罗伽应〕,梵语摩呼罗伽,华言大蝮行,即大蟒蛇也。谓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菩萨即于彼前,应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三十一、人应〕,谓若诸众生乐人、修人,菩萨即于彼前,应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乐人、修人者,谓爱乐人身,而修人之行也。)
〔三十二、非人应〕,非人即鬼畜之类也。谓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菩萨即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也。
三十二祖传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清世宗御笔恭绘古德道像三十二尊又取其本传提纲摘要作为小传每传又作一赞刻石大内,以备摹拓流布。未既,世宗崩。高宗以所拓祖像三十二轴赐武林理安寺。后修寺志,即以此传赞载于首册。然此传赞,未刻书板。民国七年普陀山法雨寺住持印光法师捐资刻于扬州藏经院。其三十二祖次列如下。肇法师、宝志公、南岳思、永嘉觉、南阳忠、马祖一、石头迁、药山俨、清凉观、寒山子、拾得、黄檗运、赵州谂、长沙岑、沩山祐、临济玄、仰山寂、洞山价、投子同、曹山寂、玄沙备、云门偃、罗汉琛、法眼益、天台韶、雪窦显、永明寿、天衣怀、圆悟勤、莲池宏、玉林琇、茆溪森。
三十三天
【佛学大辞典】
(界名)梵语,忉利天Trayastrim%s/a,译作三十三天。为欲界之第二天在须弥山顶上。中央为帝释天,四方各有八天。故合成三十三天也。佛地经论五曰:「三十三天,谓此山顶四面各有八大天王,帝释居中,故有此数。」智度论九曰:「须弥山高八万四千由旬,上有三十三天城。」胜鬘经宝窟下末曰:「此言三十三天者,中国音言悉怛梨余悉卫陆,此中唯取怛梨二字为忉利天也,怛梨忉利,彼国音不同耳。」
【俗语佛源】
梵语Trayastrimsa 的意译,省音译作「忉利天」。佛经上所说的欲界六天的第二天,居「四天王天」之上,「夜摩天」之下。《大智度论》卷九:「须弥山高八万四千由旬,上有三十三天城。」在须弥山顶中央,为「帝释天」,四方各有八天,合为「三十三天」。四方各有金刚手药叉为守护神。俗语亦用「三十三天」指地位极高、财富极多、处境极好。如《金瓶梅词话》第十九回:「你在三十三天之上,他在九十九地之下。」又如朱自清《论且顾眼前》:「于是富的富到三十三天之上,贫的贫到十八层地狱之下。」
三十三过
【佛学大辞典】
(名数)因明论理上,自宗因喻三支立量时,由种种配列次第生过误。陈那数廿九过,天主(商羯罗主)更加四过,为所谓三十三过。即宗九过,因十四过,喻十过也。(甲)宗之九过:一、现量相违,谓于现證之事实立相违之宗也。例如言声非所闻,虽不述因喻,然已明为误谬也。二、比量相违,谓于万人得比知之事柄立相违之过也。例如立瓶等是常住是也。三、自教相违,当欲述自己所属之教派意见时,却立与之相违之宗也。例如胜论派之人主张以声为常住是也。四、世间相违,立与常识反对之宗也。例如印度有一类之行者,以人顶骨为其装饰,有人难之,则立量曰:人之顶骨,可为清净(宗),且为众生之分(因),犹如螺贝(喻)。此虽似一见无过之立量,然立人间顶骨可为清净之宗义,实反于常识,故定为过误也。五、自语相违,谓于自己言语有矛盾之宗也。例如言我母可为石女是也。以下四过为天主所附加,非理论门,惟于入正理论说之。六、能别不极成,谓宗之后陈用立敌不共许之语也。例如佛子对于数论师而立声可坏灭是也。数论师信万有之发展Parrma%n!a、还归Pralaya,而不许坏灭,故宗之能别(即后陈),不极成,故为过失。七、所别不极成,宗之前陈不极成之过失也。例如数论师对于佛教徒立我Purus!a,可为有时,佛教不许我之存在,因而所别为不极成,宗体不成立。八、俱不极成,胜论师对于佛教徒立以我可为和合因缘时,我与和合因缘为佛教徒不通之语,因而前陈后陈共不极成,亦为过误也。九、相符极成,宗体以不可极成为规则,反之而立万人共通之事件时,则无其功,因而为过失,例如立声为所闻性是也。(乙)因之十四过,其因可大别为不成Asiddha、不定Anis/cita,Anaika%ntika、相违Viruddha三类。不成因者,因犯立敌共具备遍是宗法性条件之规定,名为不成之过失。不成因有四过:一、两俱不成,于以声为无常之宗,欲指眼为所见性(可见的),之故因而述之,其因由立敌两者见地,不协于遍是宗法性之条件,何则以无论何人皆以声为不可见者故也。故为两俱不成之过失。二、随一不成,此乃一方认为具备遍是宗法性条件,而他方不认之因也。三、犹豫不成,因果为有法之必然的属性否,尚疑而未确定,乃如已确定者办之也。例如遥见如云雾,未确定为雾为烟,而卒然谓彼处有火(宗),以有烟之故(因),而立量是也。四、所依不成,宗有所别不极成之过失时,其因无基础,不具遍是宗法性之条件也。例如对于不认虚空之实有者而虚空可为实有(宗),以为德之所依故(因),而立量时,一方已不认虚空之存在而一方欲认为德之所依。是名为所依不成。其次不定因及相违因者,关于三相中后二相之误谬也:一、共不定,即九句因中第一同品有异品有之情状。以因关系于同异品之全部,故名为共。二、不共不定,即九句因中第五同品非有异品非有之情状。以因与同喻异喻全无关系,故谓为不共。三、同品一分转(亦云同分异全),第七同品有非有异品有之情状也。四、异品一分转(亦云同品遍转异分同全),第三同品有异品有非有之情状也。五、俱品一分转(亦云俱分转),第九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之情状也。六、相违决定,立敌两者由同一事件相异之处,观察而立量,两者各各具三相,难于决定,谓为相违决定。于问题一方不决定之点为过失也。其次相违因。九句因中四六为相违因。此因与立證之宗义矛盾者,适于成立,故得其名。四六非其性质异者,故自九句因之表面观之,相违因惟宜有一,然陈那于此下致密之考察,抱怀意内,至表面不显之误谬,亦入计算,此乃有四:一、法自相相违因,是为与宗法表面的意义矛盾之因,九句因中四六之表面的情状也。二、法差别相违因,谓与宗法里面的意义矛盾之因。如服等必为他所用(宗),以系积聚性故(因),如卧具等(同喻),是也。三、有法自相相违因。此乃由后陈(即法),关系上而生者,虽非关系于有法者,而在谲诈的论法,则有如通例置所證之对象于宗法,却置有法于主要点者,于立物之存不存时尤然,有法自相相违因,及有法差别相违因者,即此际之误谬也。此谓与有法表面的意义矛盾之因。例如有性非实非德非业(宗),以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因),尚如同异性是也。四、有法差别相违因,陈那此例不出别立量,由前例说明之。(丙)喻之十过。喻之误谬有十,其中五者属同喻,他五者,属异喻。似同喻之五者:一、能立法不成,缺因同品条件之过失也。例如声可为常住,以无质碍之故(无对触),尚如极微(同喻),立量时,极微之常住虽具宗同品之条件,然其性为有对触故缺因同品之条件,以「无质之故」与因不一致。故名之为能立法不成。二、所立法不成。缺宗同品条件之喻也。于前之宗因,谓为如觉(智等),出喻之时,虽以觉为无质碍协于因同品之条件,然以其性无常缺宗同品,与所谓声之常住不相应。故名之为所立法不成。三、俱不成,缺两条件之喻。于前之宗因谓为如瓶时,以瓶无常住及无质碍之性质,故全无喻之质格。四、无合,缺喻体之过失也。五、倒合,诸所作者反对谓彼为无常时,以诸无常者与所作性配合。即为倒合。自能遍进于所遍之过失也。其次似异喻之五者异喻之过失,全与同喻之过失并行相应,同有五:一、所立法不遣,缺宗异品条件之喻,例如声为常住以无质碍故之异喻,诸无常者视彼为质碍,谓尚如极微,以极微为质碍性,具备同异品之条件,然以其性常住缺宗异品之条件,故谓之为所立法不遣。二、能立法不遣,于上之宗因立异喻谓为如业时,以业无质碍,缺同异品之条件,故称之为能立不遣。三、俱不遣,缺宗同异品两条件,此过失也。如于上之宗因立异喻谓为如虚空,是其例也。何则以虚空无质碍且为常住故也。四、不离,不施离作法之过失也,观同喻之无合其例可知。五、倒离,反对先宗后因配合之过失也。以上所述三十三过中除宗之五相违,大体为与宗因喻构成法照应之过失,颇具科学的分类之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