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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止三请
三支
三支比量
三日斋
三日耳聋
三水
三火
三匝
三夫人
三方便
三文陀达多
三世
三种三世
三世假实
佛类词典(续上)
三止三止三请
三支
三支比量
三日斋
三日耳聋
三水
三火
三匝
三夫人
三方便
三文陀达多
三世
三种三世
三世假实
三止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台家对于三观而立三止:一、体真止,诸法由因缘而生,因缘假和合之法体为性空,止息一切之攀缘妄想者。證空理谓之体真,空即真也。是对于中观之止也。二、方便随缘止,又名系缘守境止。菩萨知空非空,停止于诸法幻化之理,分别药病化益众生者。知空非空谓之方便,分别药病随缘历境谓之随缘,安住假谛之理而不动,谓之止。是对于假观之止也。三、息二边分别止,又名制心止。第一止偏于真,第二止偏于俗,俱不会于中道,今知真非真,则空边寂静。知俗非俗则有边寂然。即息真俗之二边,而止于中谛者。是对于中观之止也。已上三止前后次第。为别教之三止。三即一,一即三,三相即为圆教之三止。止观三曰:「此三止名,虽未见经论。映望三观,随义立名。」【又】止之三义曰三止:一、止息之义,二、停止之义,三、不止之止之义。(参见:止)。【又】法华经方便品有佛三止舍利弗三请。(参见:三止三请)
【佛学次第统编】
修止有三:
一、系缘守境止 系心于鼻端脐间等处,使心不散也,如猿之著锁。
二、制心止 随心之所起,便制之,使不驰散也。
三、体真止 若随人心之所念,知一切法,悉由因缘而生,无有自性,则心不取诸法,心既不取诸法,则妄念自止,是体真而止息妄念,故曰体真也。
【三藏法数】
(出止观)
〔一、体真止〕,谓体达无明颠倒之妄,即是实相之真,是名体真止。
〔二、方便随缘止〕,方便,犹善巧也。谓随缘历境,安心不动,是名方便随缘止。
〔三、离二边分别止〕,谓不分别生死、涅槃、有无等二边之相,是名离二边分别止。(梵语涅槃,华言灭度。)
(名数)台家对于三观而立三止:一、体真止,诸法由因缘而生,因缘假和合之法体为性空,止息一切之攀缘妄想者。證空理谓之体真,空即真也。是对于中观之止也。二、方便随缘止,又名系缘守境止。菩萨知空非空,停止于诸法幻化之理,分别药病化益众生者。知空非空谓之方便,分别药病随缘历境谓之随缘,安住假谛之理而不动,谓之止。是对于假观之止也。三、息二边分别止,又名制心止。第一止偏于真,第二止偏于俗,俱不会于中道,今知真非真,则空边寂静。知俗非俗则有边寂然。即息真俗之二边,而止于中谛者。是对于中观之止也。已上三止前后次第。为别教之三止。三即一,一即三,三相即为圆教之三止。止观三曰:「此三止名,虽未见经论。映望三观,随义立名。」【又】止之三义曰三止:一、止息之义,二、停止之义,三、不止之止之义。(参见:止)。【又】法华经方便品有佛三止舍利弗三请。(参见:三止三请)
【佛学次第统编】
修止有三:
一、系缘守境止 系心于鼻端脐间等处,使心不散也,如猿之著锁。
二、制心止 随心之所起,便制之,使不驰散也。
三、体真止 若随人心之所念,知一切法,悉由因缘而生,无有自性,则心不取诸法,心既不取诸法,则妄念自止,是体真而止息妄念,故曰体真也。
【三藏法数】
(出止观)
〔一、体真止〕,谓体达无明颠倒之妄,即是实相之真,是名体真止。
〔二、方便随缘止〕,方便,犹善巧也。谓随缘历境,安心不动,是名方便随缘止。
〔三、离二边分别止〕,谓不分别生死、涅槃、有无等二边之相,是名离二边分别止。(梵语涅槃,华言灭度。)
止
【佛学大辞典】
(术语)定名七种之一。即禅定之异名也。梵语曰奢摩他Samatha,又名三摩地Sama%dhi,静息动心也。又心定止于一处也。常对观而言。依止拂妄,依观證真理也。佛地论一曰:「止谓三摩地。」起信论曰:「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同义记下末曰:「奢摩他,此翻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语,约正止存梵言故也。」往生论注上曰:「译奢摩他曰止,止者止心一处不作恶也。」
【佛学常见辞汇】
定的意思,禅定的别名。
(术语)定名七种之一。即禅定之异名也。梵语曰奢摩他Samatha,又名三摩地Sama%dhi,静息动心也。又心定止于一处也。常对观而言。依止拂妄,依观證真理也。佛地论一曰:「止谓三摩地。」起信论曰:「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同义记下末曰:「奢摩他,此翻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语,约正止存梵言故也。」往生论注上曰:「译奢摩他曰止,止者止心一处不作恶也。」
【佛学常见辞汇】
定的意思,禅定的别名。
三止三请
【佛学大辞典】
(故事)法华经方便品之初,先赞叹如来之二智,以诸法实相为甚深微妙欲说而止,次舍利弗代众请说之。如此佛与舍利弗交互各三止三请,佛遂容第三请,广说妙法。谓之三止三请。
(故事)法华经方便品之初,先赞叹如来之二智,以诸法实相为甚深微妙欲说而止,次舍利弗代众请说之。如此佛与舍利弗交互各三止三请,佛遂容第三请,广说妙法。谓之三止三请。
三支
【佛学大辞典】
(名数)因明之宗与因及喻,曰三支。宗者,所立之义也。因者,成宗之理由也。喻者,助成宗之譬喻也。喻有同异之二,存宗因二义之喻法为同喻,无宗因二义之喻法为异喻:「声为无常,以所作性故,如瓶等(同喻),如虚空等(异喻)。」如此以此三支立比量之作法谓之立量。
【佛学常见辞汇】
(参见:三支比量)
(名数)因明之宗与因及喻,曰三支。宗者,所立之义也。因者,成宗之理由也。喻者,助成宗之譬喻也。喻有同异之二,存宗因二义之喻法为同喻,无宗因二义之喻法为异喻:「声为无常,以所作性故,如瓶等(同喻),如虚空等(异喻)。」如此以此三支立比量之作法谓之立量。
【佛学常见辞汇】
(参见:三支比量)
三支比量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法也。以宗因喻之三分立比量也。比量者以因喻之二者,比知宗义也。
【佛学常见辞汇】
即宗、因、喻,为因明学(佛教的论理学)所讲,是在与人辩论理法时用的。在辩论理法时,先立出自己的宗义,再用因来说明自己所以要立此宗的原因或理由,然后再拿大家所共同承认的事物来作譬喻,来證明自己的立论不错。
【三藏法数】
(出阿毗达磨杂集论)
比量者,谓以有为法与无为法比类而量度也。
〔一、立宗〕,宗,犹主也,要也。谓如五蕴等法,皆假因缘而生,实无自性,于中求我,决不可得。故对执我论者,先说诸法无我也。(五蕴者,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也。)
〔二、立因〕,立因者,谓破执有我者而立因也。若于五蕴等法施设实有我者,此之五蕴,既从众缘而生,皆是生灭之法,蕴既生灭,我不成就。若离五蕴,而于馀处施设有我者,我无所因,我亦无用。是则皆无有我也。
〔三、立喻〕,立喻者,谓以别法喻所立法也。如于现在世施设实有过去相者,此现在相已生未灭,不应于已生未灭法中,施设过去已灭之相。若离现在而于馀处施设过去相者,然过去世相既灭坏,不应施设有相,此过去相不可得,以喻诸法皆不可得也。
(术语)因明法也。以宗因喻之三分立比量也。比量者以因喻之二者,比知宗义也。
【佛学常见辞汇】
即宗、因、喻,为因明学(佛教的论理学)所讲,是在与人辩论理法时用的。在辩论理法时,先立出自己的宗义,再用因来说明自己所以要立此宗的原因或理由,然后再拿大家所共同承认的事物来作譬喻,来證明自己的立论不错。
【三藏法数】
(出阿毗达磨杂集论)
比量者,谓以有为法与无为法比类而量度也。
〔一、立宗〕,宗,犹主也,要也。谓如五蕴等法,皆假因缘而生,实无自性,于中求我,决不可得。故对执我论者,先说诸法无我也。(五蕴者,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也。)
〔二、立因〕,立因者,谓破执有我者而立因也。若于五蕴等法施设实有我者,此之五蕴,既从众缘而生,皆是生灭之法,蕴既生灭,我不成就。若离五蕴,而于馀处施设有我者,我无所因,我亦无用。是则皆无有我也。
〔三、立喻〕,立喻者,谓以别法喻所立法也。如于现在世施设实有过去相者,此现在相已生未灭,不应于已生未灭法中,施设过去已灭之相。若离现在而于馀处施设过去相者,然过去世相既灭坏,不应施设有相,此过去相不可得,以喻诸法皆不可得也。
三支比量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法也。以宗因喻之三分立比量也。比量者以因喻之二者,比知宗义也。
【佛学常见辞汇】
即宗、因、喻,为因明学(佛教的论理学)所讲,是在与人辩论理法时用的。在辩论理法时,先立出自己的宗义,再用因来说明自己所以要立此宗的原因或理由,然后再拿大家所共同承认的事物来作譬喻,来證明自己的立论不错。
【三藏法数】
(出阿毗达磨杂集论)
比量者,谓以有为法与无为法比类而量度也。
〔一、立宗〕,宗,犹主也,要也。谓如五蕴等法,皆假因缘而生,实无自性,于中求我,决不可得。故对执我论者,先说诸法无我也。(五蕴者,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也。)
〔二、立因〕,立因者,谓破执有我者而立因也。若于五蕴等法施设实有我者,此之五蕴,既从众缘而生,皆是生灭之法,蕴既生灭,我不成就。若离五蕴,而于馀处施设有我者,我无所因,我亦无用。是则皆无有我也。
〔三、立喻〕,立喻者,谓以别法喻所立法也。如于现在世施设实有过去相者,此现在相已生未灭,不应于已生未灭法中,施设过去已灭之相。若离现在而于馀处施设过去相者,然过去世相既灭坏,不应施设有相,此过去相不可得,以喻诸法皆不可得也。
(术语)因明法也。以宗因喻之三分立比量也。比量者以因喻之二者,比知宗义也。
【佛学常见辞汇】
即宗、因、喻,为因明学(佛教的论理学)所讲,是在与人辩论理法时用的。在辩论理法时,先立出自己的宗义,再用因来说明自己所以要立此宗的原因或理由,然后再拿大家所共同承认的事物来作譬喻,来證明自己的立论不错。
【三藏法数】
(出阿毗达磨杂集论)
比量者,谓以有为法与无为法比类而量度也。
〔一、立宗〕,宗,犹主也,要也。谓如五蕴等法,皆假因缘而生,实无自性,于中求我,决不可得。故对执我论者,先说诸法无我也。(五蕴者,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也。)
〔二、立因〕,立因者,谓破执有我者而立因也。若于五蕴等法施设实有我者,此之五蕴,既从众缘而生,皆是生灭之法,蕴既生灭,我不成就。若离五蕴,而于馀处施设有我者,我无所因,我亦无用。是则皆无有我也。
〔三、立喻〕,立喻者,谓以别法喻所立法也。如于现在世施设实有过去相者,此现在相已生未灭,不应于已生未灭法中,施设过去已灭之相。若离现在而于馀处施设过去相者,然过去世相既灭坏,不应施设有相,此过去相不可得,以喻诸法皆不可得也。
三日斋
【佛学大辞典】
(仪式)谓人死后三日,请僧设斋食也。释氏要览下曰:「北人亡至三日必斋僧,谓之见王斋。」(由此斋见焰魔王可免罪之义)。
(仪式)谓人死后三日,请僧设斋食也。释氏要览下曰:「北人亡至三日必斋僧,谓之见王斋。」(由此斋见焰魔王可免罪之义)。
三日耳聋
【佛学大辞典】
(杂语)五灯会元曰:「怀海禅师谓众曰:佛法不是小事,老僧昔被马大师一喝,直得三日耳聋。」
(杂语)五灯会元曰:「怀海禅师谓众曰:佛法不是小事,老僧昔被马大师一喝,直得三日耳聋。」
三水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时水,从明相现至午时间得随意饮用之水也。二、非时水,过午后得饮用之净水也。三、独用水,不论时得用之洗净用水也。说见受用三水要行法。
(名数)一、时水,从明相现至午时间得随意饮用之水也。二、非时水,过午后得饮用之净水也。三、独用水,不论时得用之洗净用水也。说见受用三水要行法。
三火
【佛学大辞典】
(譬喻)三毒之火。即贪瞋痴也。宝积经九十六曰:「我见诸众生,三火所热恼。」归敬仪中曰:「有将崩朽宅,三火恒然。」
【佛学常见辞汇】
三毒之火,即贪瞋痴。
(譬喻)三毒之火。即贪瞋痴也。宝积经九十六曰:「我见诸众生,三火所热恼。」归敬仪中曰:「有将崩朽宅,三火恒然。」
【佛学常见辞汇】
三毒之火,即贪瞋痴。
三匝
【佛学大辞典】
(仪式)为恭敬所尊而右绕三匝者,乃表仰望之至诚也。(参见:右绕)
(仪式)为恭敬所尊而右绕三匝者,乃表仰望之至诚也。(参见:右绕)
三夫人
【佛学大辞典】
(杂语)五梦经谓悉达太子有三妃:第一夫人瞿夷,第二夫人耶输,第三夫人鹿野。探玄记二十谓第三为摩奴舍。十二持经与五梦经说同。
(杂语)五梦经谓悉达太子有三妃:第一夫人瞿夷,第二夫人耶输,第三夫人鹿野。探玄记二十谓第三为摩奴舍。十二持经与五梦经说同。
三方便
【佛学大辞典】
(名数)密教所说身口意之三密也。大日经疏一曰:「一者身密门,二者语密门,三者心密门,行者以此三方便自净三业。即为如来三密之所加持。乃至能于此生满足地波罗蜜不复经历劫数。备修诸对治行。」又「然此毗卢遮那内證之德。从一一智印各现执金刚神。形色性类皆有表象。各随本缘性欲引摄众生。若诸行人慇勤修习。能令三业同于本尊。从此一门得入法门。即是普入一切法界门也。」
【三藏法数】
(出净名经疏)
疏云:方是智所诣之偏法,便是善权巧用之能。巧用诸法,随机利物,故云方便。(偏法者,即小乘偏权之法也。)
〔一、自行方便〕,谓佛及四十一位,心内所證不思议二谛之理,是名自行方便。(四十一位者,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菩萨及等觉菩萨也。等觉者,望后妙觉犹有一等故也。二谛者,一真谛,泯一切法也;二俗谛,立一切法也。)
〔二、化他方便〕,谓藏通别三教及圆教有门所明,诸菩萨等不断烦恼,照界内界外种种法门等,是名化他方便。(藏通别圆四教者:藏即三藏教也,通谓通前藏教,通后、别、圆,故名通教;别谓别前藏、通二教,别后圆教,故名别教。圆谓圆妙圆满,故名圆教。界内界外者,谓三界之内外也。)
〔三、自他方便〕,谓前自行、化他二种方便相对合论,是名自他方便。
(名数)密教所说身口意之三密也。大日经疏一曰:「一者身密门,二者语密门,三者心密门,行者以此三方便自净三业。即为如来三密之所加持。乃至能于此生满足地波罗蜜不复经历劫数。备修诸对治行。」又「然此毗卢遮那内證之德。从一一智印各现执金刚神。形色性类皆有表象。各随本缘性欲引摄众生。若诸行人慇勤修习。能令三业同于本尊。从此一门得入法门。即是普入一切法界门也。」
【三藏法数】
(出净名经疏)
疏云:方是智所诣之偏法,便是善权巧用之能。巧用诸法,随机利物,故云方便。(偏法者,即小乘偏权之法也。)
〔一、自行方便〕,谓佛及四十一位,心内所證不思议二谛之理,是名自行方便。(四十一位者,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菩萨及等觉菩萨也。等觉者,望后妙觉犹有一等故也。二谛者,一真谛,泯一切法也;二俗谛,立一切法也。)
〔二、化他方便〕,谓藏通别三教及圆教有门所明,诸菩萨等不断烦恼,照界内界外种种法门等,是名化他方便。(藏通别圆四教者:藏即三藏教也,通谓通前藏教,通后、别、圆,故名通教;别谓别前藏、通二教,别后圆教,故名别教。圆谓圆妙圆满,故名圆教。界内界外者,谓三界之内外也。)
〔三、自他方便〕,谓前自行、化他二种方便相对合论,是名自他方便。
三文陀达多
【佛学大辞典】
(人名)六群比丘之一。无译语。
【三藏法数】
又云难陀。
(人名)六群比丘之一。无译语。
【三藏法数】
又云难陀。
三世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又云三际。过去现在未来也。世者迁流之义。有为之事物,一刹那之间,亦不止,生了直灭。因之谓来生为未来世,生了为现在世,灭了为过去世。此于事物迁流上,假立三种之世。离事物别无世之实体也。又三世有就时就法二种,若为时之经过之三世,则过去为前,未来为后,其次第为过现未。即十二缘起之次第也。若为法之生起之三世,则未来为前,过去为后。是为未现过之次第。以事物之生起有未生(未)、已生(现)、后灭(过)之次第也。犹如未至名为前路,已往名为后路。生住异灭之四相是也。宝积经九十四曰:「三世,所谓过去未来现在。云何过去世?若法生已灭,是名过去世。云何未来世?若法未生未起,是名未来世。云何现在世?若法生已未灭,是名现在世。」
【佛学常见辞汇】
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凡已生已灭之法叫做过去世,已生未灭之法叫做现在世,未生未起之法叫做未来世。
【佛学次第统编】
世界之世,向久远推之,如云三世。三世者,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是谓三世。
【三藏法数】
(亦名三际,出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世即迁流之义,亦隔别之义也。
〔一、过去世〕,谓善恶诸行,已起、已生、已转、已聚集、已出现,落谢变灭,过去所摄,是名过去世。
〔二、未来世〕,谓善恶诸行,未起、未生、未聚集、未出现,未来所摄,是名未来世。
〔三、现在世〕,谓善恶诸行,现起、现生、现聚集、现出现,未转、未谢、未灭,现在所摄,是名现在世。
(术语)又云三际。过去现在未来也。世者迁流之义。有为之事物,一刹那之间,亦不止,生了直灭。因之谓来生为未来世,生了为现在世,灭了为过去世。此于事物迁流上,假立三种之世。离事物别无世之实体也。又三世有就时就法二种,若为时之经过之三世,则过去为前,未来为后,其次第为过现未。即十二缘起之次第也。若为法之生起之三世,则未来为前,过去为后。是为未现过之次第。以事物之生起有未生(未)、已生(现)、后灭(过)之次第也。犹如未至名为前路,已往名为后路。生住异灭之四相是也。宝积经九十四曰:「三世,所谓过去未来现在。云何过去世?若法生已灭,是名过去世。云何未来世?若法未生未起,是名未来世。云何现在世?若法生已未灭,是名现在世。」
【佛学常见辞汇】
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凡已生已灭之法叫做过去世,已生未灭之法叫做现在世,未生未起之法叫做未来世。
【佛学次第统编】
世界之世,向久远推之,如云三世。三世者,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是谓三世。
【三藏法数】
(亦名三际,出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世即迁流之义,亦隔别之义也。
〔一、过去世〕,谓善恶诸行,已起、已生、已转、已聚集、已出现,落谢变灭,过去所摄,是名过去世。
〔二、未来世〕,谓善恶诸行,未起、未生、未聚集、未出现,未来所摄,是名未来世。
〔三、现在世〕,谓善恶诸行,现起、现生、现聚集、现出现,未转、未谢、未灭,现在所摄,是名现在世。
三种三世
【佛学大辞典】
(名数)唯识宗所云:过现未之三世,有三种之别:一、道理三世。又云种子曾当之因果。于现在法上以道理假立之三世也。现在之法,为过去因之酬,故假现在法之因为过去,现在之法,有未来必引果之义,故假果而名为未来。即于现在一刹那之法立三世也。二、神通三世。过未非实体,而由宿命智观过去,由生死智观未来,由他心智观现在之境。非实之三世,乃心识所变现在刹那之相分也。三、唯识三世。过未之法,非有实体,由妄情而显现过未之事物心中,故妄情有三世,实皆为现在法之相分,而唯识所变也。神通三世者就于悟心,唯识三世者就于迷情。
【佛学大辞典】
(名数)法相谓过现未之三世,有三种之别。即道理,神通,唯识之三世是也。
(名数)唯识宗所云:过现未之三世,有三种之别:一、道理三世。又云种子曾当之因果。于现在法上以道理假立之三世也。现在之法,为过去因之酬,故假现在法之因为过去,现在之法,有未来必引果之义,故假果而名为未来。即于现在一刹那之法立三世也。二、神通三世。过未非实体,而由宿命智观过去,由生死智观未来,由他心智观现在之境。非实之三世,乃心识所变现在刹那之相分也。三、唯识三世。过未之法,非有实体,由妄情而显现过未之事物心中,故妄情有三世,实皆为现在法之相分,而唯识所变也。神通三世者就于悟心,唯识三世者就于迷情。
【佛学大辞典】
(名数)法相谓过现未之三世,有三种之别。即道理,神通,唯识之三世是也。
三世假实
【佛学大辞典】
(杂语)大乘勿论。小乘如大众部化地部经部立现在之法有实体,过去未来之法无实体,故过去未来云者,已有当有之假名也。小乘之萨婆多部立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谓三世之法历然实有,若为无法,则对于过去未来无可起谓为过去谓为未来思想之理。然则云何而立三世之别?解此者共有四论:一、类之不同,是法救尊者之说。有为之诸法,由未来来于现世时,舍未来之类而得现在之类,由现在迁于过去时,舍现在之类而得过去之类。三世之类虽异法体则实有也。喻如破金器而制馀物,长短方圆之形虽异,而金体不异。二、相之不同,是妙音尊者之说。三世有各别之相,有为之诸法在于未来时,正合未来之法,故虽名未来而非离过去现在之相,来于现在时正合现在,故虽名现在之法,而非离过去未来之相,入于过去时正合过去之相,故虽名过去之相,而非离未来现在之相,依其正合之世相不同而有三世之异,法体则实有也。喻如持妻妾三人者,正染于其一人也。三、位之不同,是世友尊者之说。未来为未作用之位,现在为正作用之位,过去为已作用之位。有为之诸法迁流三世,在未作用之位则名未来,在正作用之位,则名现在,在已作用之位则名过去。依三位之不同,有三世之别,法体则实有也,喻如算盘之珠置千一之位,则名为一,置于十之位,则名为十,置于百之位,则名为百。名与作用虽异,体则一也。四、待之不同,是觉天尊者之说。待者待望之义,彼此望合。望前于后,为过去,望后于前为未来,望中于前后之为现在。依待望之不同有三世之别,法体则实有也。譬如一女,对于母,则为女,对于女,则为母,对于夫,则为妻也。已上四师称为婆沙之四评家。此四说中婆沙俱舍皆取就第三说作用而立之义,斯为最善。说详婆沙论七十七,俱舍论二十,颂疏一。
(杂语)大乘勿论。小乘如大众部化地部经部立现在之法有实体,过去未来之法无实体,故过去未来云者,已有当有之假名也。小乘之萨婆多部立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谓三世之法历然实有,若为无法,则对于过去未来无可起谓为过去谓为未来思想之理。然则云何而立三世之别?解此者共有四论:一、类之不同,是法救尊者之说。有为之诸法,由未来来于现世时,舍未来之类而得现在之类,由现在迁于过去时,舍现在之类而得过去之类。三世之类虽异法体则实有也。喻如破金器而制馀物,长短方圆之形虽异,而金体不异。二、相之不同,是妙音尊者之说。三世有各别之相,有为之诸法在于未来时,正合未来之法,故虽名未来而非离过去现在之相,来于现在时正合现在,故虽名现在之法,而非离过去未来之相,入于过去时正合过去之相,故虽名过去之相,而非离未来现在之相,依其正合之世相不同而有三世之异,法体则实有也。喻如持妻妾三人者,正染于其一人也。三、位之不同,是世友尊者之说。未来为未作用之位,现在为正作用之位,过去为已作用之位。有为之诸法迁流三世,在未作用之位则名未来,在正作用之位,则名现在,在已作用之位则名过去。依三位之不同,有三世之别,法体则实有也,喻如算盘之珠置千一之位,则名为一,置于十之位,则名为十,置于百之位,则名为百。名与作用虽异,体则一也。四、待之不同,是觉天尊者之说。待者待望之义,彼此望合。望前于后,为过去,望后于前为未来,望中于前后之为现在。依待望之不同有三世之别,法体则实有也。譬如一女,对于母,则为女,对于女,则为母,对于夫,则为妻也。已上四师称为婆沙之四评家。此四说中婆沙俱舍皆取就第三说作用而立之义,斯为最善。说详婆沙论七十七,俱舍论二十,颂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