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三院
唐 制,御史台设三院:台院,置侍御史;殿院,置殿中侍御史;察院,置监察御史。 宋 仍 唐 制,有三院大夫。《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臺,大夫一人……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臺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唐 韩愈 《太原王公神道碑铭》:“歷御史,属三院,止尚书郎。”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一:“御史臺故事:三院御史言事,必先白中丞。”又 清 初改内阁为三院,即弘文院、秘书院和内院。 清 昭梿 《啸亭杂录·国初定三院》:“ 文皇 践祚之初,改内阁为三院,曰弘文,曰秘书,曰内院,皆置大学士、学士等官。”
《漢語大詞典》:内三院
清 官署名。 清 天聪 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 康熙 九年改为内阁。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二·五学士》:“国朝官制,设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院各有学士一员。既设翰林院,以内三院为内阁,则止设阁学二员,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礼侍。”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 洪承畴 虽然此时尚无官职,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起。”参阅《清通典·职官一》。
《國語辭典》:哄堂 拼音:hōng táng
唐朝御史台以年资最高者主杂事,称杂端。平时公堂会食,不苟言笑。遇到杂端失笑时,在座其他的人都跟著笑,称为「哄堂」。典出唐。赵璘《因话录。卷五。徵部》。后形容众人同时大笑。《幼学琼林。卷三。人事类》:「大笑曰:『绝倒』,众笑曰:『哄堂』。」也作「哄堂大笑」、「鬨堂」、「鬨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