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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佛欢喜日(佛歡喜日)
佛教节日。农历七月十五日。又名僧自恣日。《盂兰盆经》:“善男子,若有比丘、比丘尼、国王、太子、王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万民、庶人行孝慈者,皆应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饮食安盂兰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漢語大詞典》:佛腊日(佛臘日)
佛教以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佛腊日。腊是岁末之意。 宋 赞宁 《僧史略·赐夏腊》:“所言腊者,经律中以七月十六日是比丘五分法身生来之岁首,则七月十五日是腊除也。比丘出俗,不以俗年为计,乃数夏腊耳,经律又谓十五日为佛腊日也。”
《漢語大詞典》:豆华水(豆華水)
指 黄河 七月的水汛。宋史·河渠志一:“説者以 黄河 随时涨落,故举物候为水势之名……七月,菽豆方秀,谓之‘豆华水’。”亦作“ 豆花水 ”。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十:“ 黄河 水信……秋汛始立秋,讫霜降;七月豆花水。”
分類:黄河七月
《漢語大詞典》:汉案户(漢案户)
谓七月黄昏,银河正南北。大戴礼记·夏小正:“七月……汉案户。汉也者,河也。案户也者,直户也。言正南北也。” 王聘珍 解诂:“七月初昏,箕尾中於南,故天河自南而北也。”
《漢語大詞典》:白色花
诗集。绿原、牛汉编。1981年出版。选收阿垅、鲁藜、孙钿、彭燕郊、方然、冀汸、钟瑄、郑思、曾卓、杜谷、绿原、胡征、芦甸、徐放、牛汉、鲁煤、化铁、朱健、朱谷怀、罗洛等二十位七月派诗人的诗作一百十九首。作品大多写于40年代,表现了时代的矛盾和人民的力量。
《漢語大詞典》:地藏节(地藏節)
俗谓阴历七月三十日为地藏节。
《國語辭典》:东门黄犬(東門黃犬)  拼音:dōng mén huáng quǎn
秦朝的宰相李斯,因赵高诬以谋反罪名,临刑腰斩时懊悔的告诉他的儿子说:「我想与你牵著黄犬到东门外逐兔,哪里有可能啊!」典出《史记。卷八七。李斯传》。后用以比喻做官遭祸,抽身悔迟。南朝陈。徐陵 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东门黄犬,固以长悲;南阳白衣,何可复得!」
《漢語大詞典》:普度大会(普度大會)
指农历七月十五日为超度先人而举行的盂兰盆会。 清 陈梦雷 《丁巳秋道山募建普度疏》:“阐我佛超拔人鬼之因,爰以七月中元修举普度大会。”
《漢語大詞典》:热审(熱審)
明 清 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气炎热,凡流徙、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热审”。其制始于 明 永乐 二年,初止决遣轻罪,命出狱听候。至 成化 时始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 清 代沿袭。古今小说·滕大尹鬼断家私:“小人因他热审时节,哭诉其冤。”明史·舒化传:“四年热审,请释纍臣 郑履淳 、 李芳 ;及朝审,又请释 李已 ,皆得宥。”清史稿·世祖纪二:“﹝十年五月﹞庚辰,定热审例。” 清 邹容 《革命军》第二章:“即比以九幽十八狱,恐亦有过之无不及,而贼 满 人方行其农忙停讼、热审减刑之假仁假义以自饰。”参阅明史·刑法志二
《漢語大詞典》:僧自恣日
佛教以农历七月十五日为“僧自恣日”。此日僧众举罪悔过,无忌无隐,故称。也称佛欢喜日。参阅翻译名义集·众善行法
《漢語大詞典》:灵鹊填河(靈鵲填河)
民间传说天上的 织女 每年七月初七之夕渡银河与 牛郎 相会,喜鹊飞来搭桥。因用以比喻夫妻或情人团聚。 清 蒋士铨 《空谷香·护兰》:“灵鹊填河,犹无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