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54~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侯生卢生相与谋曰:……。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侯生卢生相与谋曰:……。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典故
燔烈兴岁
《礼记注疏》卷四十六〈祭法〉~797~
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唐·孔颖达疏:「燔柴于泰坛者,谓积薪于坛上,而取玉及牲置柴上燔之,使气达于天也。」
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唐·孔颖达疏:「燔柴于泰坛者,谓积薪于坛上,而取玉及牲置柴上燔之,使气达于天也。」
《韵府拾遗 元韵》:延燔
宋史五行志天禧二年二月北宅蔡州团练使德雍火延燔数百区
《漢語大詞典》:烧燔(燒燔)
烧焚;烧毁。《汉书·外戚传下·定陶丁姬》:“开 丁姬 椁户,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椁中器物。”《后汉书·公孙述传》:“今百姓无辜而妇子係获,室屋烧燔,此寇贼,非义兵也。” 晋 陶潜 《戊申岁六月中遇火》诗:“正夏长风急,林室顿烧燔。”
分類:烧毁
《漢語大詞典》:燔烈
《诗·大雅·生民》:“诞我祀如何……载燔载烈,以兴嗣岁。” 毛 传:“傅火曰燔,贯之加于火曰烈。” 孔颖达 疏:“傅火曰燔,谓加火烧之。《商颂》曰:‘如火烈烈’,则烈是火猛之意。不可近烧,故云贯之加於火上曰烈,即今之炙肉也。”后因以“燔烈”指祭祀时燔燎牲体。 宋 苏轼 《内中御侍已下贺年节词语·皇太后》:“伏以三元资始,磔禳以饯餘寒;万寳更新,燔烈以兴嗣岁。”
《漢語大詞典》:焚坑
见“ 焚书坑儒 ”。
《漢語大詞典》:秦余(秦餘)
指 秦 代的遗迹。《文选·张衡〈西京赋〉》:“视往昔之遗馆,获 林光 於 秦 餘。” 李善 注:“《汉书音义》 瓚 曰: 林光 , 秦 离宫名也。” 吕良 注:“ 秦始皇 作,故言 秦 餘。” 南朝 齐 陆厥 《中山王孺子妾歌》之二:“洪波陪帐饮, 林光 宴 秦 餘。”
分類:遗迹
《漢語大詞典》:秦坑
指 秦始皇 坑儒事。 唐 张说 《奉晚宴两相及礼官丽正学士序》:“乃命学者缮落简,缉遗编,纂 鲁 壁之文章,缀 秦 坑之煨烬。” 前蜀 杜光庭 《蜀王仙都醮山词》:“凤札龙书,靡存于 鲁 壁;虎符龟籙,难访于 秦 坑。”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杭学游士聚散》:“相与提携,莫蹈 秦 坑之祸。”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督抚·海忠介抚江南》:“然此后青衿日恣,动以 秦 坑胁上官,至乡绅则畏之为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