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注疏》卷七〈檀弓〉~30~
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
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
《世说新语笺疏》中卷上〈雅量〉~349~
夏侯太初尝倚柱作书。时大雨,霹雳破所倚柱,衣服焦然,神色无变,书亦如故。宾客左右,皆跌荡不得住。南朝梁·刘孝标注引《语林》曰:「太初从魏帝拜陵,陪列于松柏下。时暴雨霹雳,正中所立之树。冠冕焦坏,左右睹之皆伏,太初颜色不改。」
夏侯太初尝倚柱作书。时大雨,霹雳破所倚柱,衣服焦然,神色无变,书亦如故。宾客左右,皆跌荡不得住。南朝梁·刘孝标注引《语林》曰:「太初从魏帝拜陵,陪列于松柏下。时暴雨霹雳,正中所立之树。冠冕焦坏,左右睹之皆伏,太初颜色不改。」
《太平御览》卷十三〈天部十三·霹雳〉~95~2~
晋·曹嘉之《晋纪》曰:「诸葛诞以气迈称。常倚柱读书,霹雳震其柱,诞自若。」
晋·曹嘉之《晋纪》曰:「诸葛诞以气迈称。常倚柱读书,霹雳震其柱,诞自若。」
例句
未惊雷破柱,不报水齐檐。 李商隐 异俗二首之一
《晏子春秋》卷六《内篇杂下》
晏子病,将死,凿楹纳书焉,谓其妻曰:「楹语也,子壮而示之。」及壮,发书之言曰:「布帛不可穷,穷不可饰;牛马不可穷,穷不可服;士不可穷,穷不可任;国不可穷,穷不可窃也。」
晏子病,将死,凿楹纳书焉,谓其妻曰:「楹语也,子壮而示之。」及壮,发书之言曰:「布帛不可穷,穷不可饰;牛马不可穷,穷不可服;士不可穷,穷不可任;国不可穷,穷不可窃也。」
《晏子春秋》卷六〈内篇杂下·晏子病将死凿楹纳书命子壮示之〉~428~
晏子病,将死,凿楹纳书焉,谓其妻曰:「楹语也,子壮而示之。」及壮,发书之言曰:「布帛不可穷,穷不可饰;牛马不可穷,穷不可服;士不可穷,穷不可任;国不可穷,穷不可窃也。」
晏子病,将死,凿楹纳书焉,谓其妻曰:「楹语也,子壮而示之。」及壮,发书之言曰:「布帛不可穷,穷不可饰;牛马不可穷,穷不可服;士不可穷,穷不可任;国不可穷,穷不可窃也。」
例句
经出宣尼壁,书留晏子楹。 李商隐 五言述德抒情诗一首四十韵献上杜七兄仆射相公
《漢語大詞典》:两楹(兩楹)
(1).房屋正厅当中的两根柱子。两楹之间是房屋正中所在,为举行重大仪式和重要活动的地方。《礼记·投壶》:“已拜受矢,进即两楹间。退反位,揖賔就筵。” 汉 刘向 《九叹·愍命》:“戚 宋万 於两楹兮,废 周 邵 於遐夷。” 唐 顾况 《酬本部韦左司》诗:“ 况 与二三子,列坐分两楹。”
(2).《礼记·檀弓上》:“ 殷 人殯於两楹之间。”后亦以“两楹”借指停放棺柩、举行祭奠之所。《公羊传·定公元年》:“正棺於两楹之间,然后即位。” 晋 陆机 《挽歌》之一:“舍爵两楹位,启殯进灵轜。” 宋 黄庭坚 《司马文正公挽词》之一:“日者倾三接,天乎奠两楹。”
(3).《礼记·檀弓上》:“予畴昔之夜,梦坐奠於两楹之间……予殆将死也。”因以“两楹”。表示人之将终。《北史·薛辩传》:“ 裕 曰:‘近梦,恐有两楹之忧。’”
(4).指预兆人即将亡故的梦。 宋 范仲淹 《祭吕相公文》:“两楹告兆,万乘兴哀。”
(2).《礼记·檀弓上》:“ 殷 人殯於两楹之间。”后亦以“两楹”借指停放棺柩、举行祭奠之所。《公羊传·定公元年》:“正棺於两楹之间,然后即位。” 晋 陆机 《挽歌》之一:“舍爵两楹位,启殯进灵轜。” 宋 黄庭坚 《司马文正公挽词》之一:“日者倾三接,天乎奠两楹。”
(3).《礼记·檀弓上》:“予畴昔之夜,梦坐奠於两楹之间……予殆将死也。”因以“两楹”。表示人之将终。《北史·薛辩传》:“ 裕 曰:‘近梦,恐有两楹之忧。’”
(4).指预兆人即将亡故的梦。 宋 范仲淹 《祭吕相公文》:“两楹告兆,万乘兴哀。”
《骈字类编》:三楹
宋 陆游 题庵壁二首 其一 竹间仅有屋三楹,虽号吾庐实客亭。
《骈字类编》:十楹
《骈字类编》:四楹
唐 孟郊 西上经灵宝观 真文秘中顶,宝气浮四楹。
《漢語大詞典》:破柱
见“ 破柱求姦 ”。
《漢語大詞典》:破柱求奸(破柱求姦)
《后汉书·党锢传·李膺》:“时 张让 弟 朔 为 野王 令,贪残无道,至乃杀孕妇,闻 膺 厉威严,惧罪逃还京师,因匿兄 让 弟舍,藏於合柱中。 膺 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 朔 ,付 洛阳 狱。受辞毕,即杀之。”后以“破柱求姦”为不畏权贵,搜索坏人,以正国法的典故。 唐 元稹 《代李中丞谢官表》:“如或纶言既降,丹慊莫从,则当破柱求姦,碎首请事。死而后已,义不苟然。”《旧唐书·毕构传》:“ 睿宗 闻而善之,璽书劳曰:‘……览卿前后执奏,何异破柱求姦?’”亦省作“ 破柱 ”。 宋 司马光 《送聂之美摄尉韦城》:“官曹大儿戏,弓槊小军行。破柱飜偷窟,倾林索盗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