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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对“赠”在历代律诗中的例子:
贺监称狂客,刘伶赠醉侯。
南宋·陆游
立秋前一夕作
处能称远志,归及赠将离。
明末清初·龚鼎孳
春夜次古古韵十五首刻烛促成漏三十下 其四
自称晚岁须扶杖,人赠清歌是考槃。
明末清初·毛奇龄
东蜀山人
信堪称艳友,何必赠离人。
清·吴绮
午晴至丰台芍药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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