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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对“至”在历代律诗中的例子:
五称初纪烈,三至永垂洪。
明·黎民表
送泰泉先生赴召
湘浦漫称吊骚客,贵山况至有陪臣。
清·弘历
端阳节观龙舟
及至事张难掩饰,徒称兵少窃嗟咨。
清·弘历
仲春朔日重华宫茶宴廷臣及内廷翰林等以平定台湾联句并成四律 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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