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对“取”在历代律诗中的例子:
- 掉头称俊造,翘足取公卿。 唐·白居易 江州赴忠州至江陵已来舟中示舍弟五十韵
- 著帽山公期取醉,挥毫李白故称才。 明·严嵩 观音山次紫岩太宰 其二
- 绮席称觞长袖劝,斑衣取乐小楼登。 明·洪暹 送仲悟便养尹全州 其一
- 取醉犹存清者圣,称诗不避野而禅。 明末清初·范景文 倪玉汝太史见过留饮澜园月上泛舟得一先韵 其一
- 但取供书何贵巧,便称铺玉讵能贤。 清·弘历 吉林土风杂咏十二首 其十 豁山
- 不异木兰称野兽,每持火器取家材。 清·弘历 获鹿
- 荒径馀三宜取醉,仙山得一未称豪。 清·祁寯藻 诗舲馈深州桃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