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逸”在历代律诗中的例子:
- 诸公未逸市朝累,六籍坐为场屋昏。 南宋·方岳 简王尉
- 逸士宽怀释,为官理道深。 北宋·赵炅 缘识 其三十七
- 有为皆社稷,无逸著屏帷。 北宋·张方平 神宗皇帝挽辞五首 其四
- 逸馆休黄发,为邦付黑头。 南宋·杜范 挽刘监丞二首 其一
- 逊志铭无逸,省方乐有为。 明末清初·施闰章 省耕诗
- 帘外青歌添逸兴,灯前妙舞若为容。 明·黄廷用 再叠前韵答蒋侍御 其一
- 念彼有为兼有守,所其无逸乃无违。 清·弘历 读尚书有会檃括为言
- 无逸所其敢曰老,有为以此慎惟微。 清·弘历 回跸至御园即事
- 必也所无逸,又非假有为。 清·弘历 莹心堂
- 置酒为公寿,年年逸兴多。 清末至民国·陈曾寿 苏堪作东坡生日会饮 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