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算”在历代律诗中的例子:
- 温凊自为乐,烟波不算程。 五代至宋初·徐铉 送望江张明府
- 拔宅今为大去国,出灾休算小行年。 北宋·刘摰 连年往返水陆万馀里今自乡中挈家南来已至江州行彻险阻喜而作诗寄之
- 满斟仙酒争为寿,愿阅天年不算巡。 金·李奎报 五月十七日。四门生等和前诗来贶。置酒与饮。即席复和二首赠之 其二
- 相逢共算离家日,此别均为去国身。 明·李廷龟 奉送进贺使成判书赴燕京 其二
- 贱子惭何算,明公贵有为。 明·吴与弼 赠丁太常
- 从来易水难为别,除却江南不算春。 清·黄景仁 送陈理堂学博归江南 其一
- 闭户且为无事饮,看花亦算有情痴。 清·王顼龄 闲坐
- 有我皆为累,因人不算穷。 清·毛一聪 峡中吟
- 大海难为水,孤花不算春。 清·金和 花地舟次遇青溪旧人阿盖
- 有业方为贵,无资不算贫。 现当代·刘凤梧 旧历六月上旬梦芙生辰作 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