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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旨宽免直𨽻各府民欠仓谷诗以志事
(乾隆甲辰)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三辅比年幸有收
⑴
,偏灾春借合偿秋。
未完之项自馀积,概予其蠲莫更留
⑵
。
老幼计资衣与食,豫游义在助和休。
虽云腊雪深培麦,膏雨其时望庶酬。
⑴ 直𨽻连岁俱获有收昨岁腊前复连得雪泽于春麦尤为有益
⑵ 直𨽻从前偶被偏灾地方尚有积年借欠未完仓谷但按限催科民力不无拮据兹清跸所经命该督刘峨饬查顺天保定河间天津正定顺德广平大名宣化遵化赵州深州等十二府州属所有未完积欠仓谷十五万五千二百馀石概予豁免用普春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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