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引河既另开,东为委输(去声)自西来。
豫诚加值有其矣,齐岂带徵无是哉⑴。
工短价廉斯则信,予伤民隐亦应培⑵。
因教一例宽其责,回忆嗷嗷总切哀。
⑴ 前经降旨将豫省堵筑漫工酌增夫料价值银九百四十馀万两加恩普行豁免因思南岸开挑新河考城商邱以下系曹县地方由东省承挑亦必有酌增银两特降旨询问明兴令其据实具奏
⑵ 据明兴覆奏东省挑河例价外酌增夫工银一十六万七百馀两又稀淤澥土增给雇值饭食等项银六万两零俱请按亩摊徵等语余以东省加价与豫省痌瘝一体因降旨将所有酌增各顶银二十二万馀两加恩宽免俾民力益臻饶裕仍令该抚遍晓闾阎咸共闻知使得普沾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