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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白居易新乐府成五十章并效其体
其三十八
盐商妇
(恶幸人也)
(乾隆丁酉)
清 ·
弘历
盐商妇,丰衣足食一何幸。
不属州县官,惟属度支领。
自唐以来已如斯,国赋所在难从省。
盐商妇,盐利入官者少入私多。
盐铁尚书自护庇,守令不能如之何。
所以居易为诗刺其甚,比之桑弘羊实不为过。
盐商妇,今日虽不殊昔时。
庇商剥民其事诚无之,巡盐御史鹾政司。
盐价核定会督抚
⑴
,毋令盐商私价增毫釐。
微利商亦获,日用民亦资。
设曰地利应从民自取,夺攘矫虔之害将日滋。
有一利亦必有一弊,盐商之制,岂可轻言弗用于今时。
⑴ 本朝鹾务虽盐政专司至各省盐价则会督抚核定不使重值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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