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言 其九 明末清初 · 钱澄之
七言律诗
几番更计议纷纭,责在须教大吏分(朦胧上官,审定成案。)
怪底簿词频改撰,原来案牍总虚文。
诉冤有主能无问,谳狱何言迥未闻
即使减三难指盗,岂应行刺可成群
⑴ 凡庭讯,予从不得面质,解上亦不檄予到。
⑵ 多凶减作三人,谓「三人不成盗」,三人可行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