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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南枝
明 ·
沈鲸
出处:六十种曲 双珠记 第十四出
依
律例
。为犯魁。
丑:
犯人
之魁。是
第一等
罪名
。
何能到此。
净:
持刀
杀人
当
抵罪
。
丑:
他虽持刀。
却不
曾杀
得我
净:
阿呀
。你
真是
个
武人
。
不知
法度
。
。
理合
论
尊卑
。他卑你
尊贵
。
丑:
我是
营长
。他是
小军
。
虽有
尊卑
。
不相
统属
净:他在你
手下
写册。是你部军。你是他的
长官
。律
上一
条
说道
。部
军谋
杀
长官
。已
行者
杖一百。流二千里。已伤者绞。已杀者斩。你虽
不曾
被杀。但做些
伤痕
在身
上。他就该绞罪了。
那时
再用些谋为。
。
招
成狱
。没
挽回
。
陷人坑
。此为最
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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