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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常用小端砚失之经年忽在常卖人手中以钱赎归纪实二首
其一
(1259年)
南宋 ·
刘克庄
七言律诗
几年共学久相于,中道如遗忽弃予。
韫椟
⑴
而藏机不密,窃钩虽小法当诛。
匹夫有罪因怀璧,象罔无心偶得珠。
戒饬家僮严护守,即今鼠子巧穿窬。
⑴ 原作匮,据冯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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