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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常用小端砚失之经年忽在常卖人手中以钱赎归纪实二首
其二
(1259年)
南宋 ·
刘克庄
七言律诗
得来矻矻相亲附,飏去频频入梦思。
盗璧相争笞掠汝,窃弓子笔亦
(冯本作贬)
诛之。
偿金
⑴
在我宁从厚,拜石为兄苦
⑵
好奇。
待唤良工镌砚背,偷儿携出有人知。
⑴ 原作今,据冯本改
⑵ 原作若,据冯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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