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太平御览》卷三十六〈地部一·地上〉~30~
晋·张华《博物志》卷一〈地〉:「地以名山为之辅佐,石为之骨,川为之脉,草木为其毛,土为其肉,三尺以上为粪,三尺以下为地,重阴之性也。」

例句

巧匠斲山骨,刳中事煎烹。 刘师服 石鼎联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