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第 10 句因包含“黔首”,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
黔首
兼并
(
1053年
)
北宋 ·
王安石
押灰韵 创作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
三代
子
百姓
,
公私
无
异
财
。
人主
擅
操柄
,如天持
斗魁
。
赋予
皆
自我
,
兼并
乃
奸回
。
奸回
法有诛,势亦无
自来
。
后世
始
倒持
,
黔首
遂难裁。
秦王
不知
此,更筑
怀清台
。
礼义
日已偷,
圣经
久堙埃。
法尚
有存者,欲言时所咍。
俗吏
不
知方
,
掊克
乃为材。
俗儒
不
知变
,
兼并
可无摧。
利孔
至
百出
,
小人
私
阖开
。
有司
与之争,民愈
可怜
哉
(
以上
《
临川
先生
文集
》卷四)
。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