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命 明末清初 · 释函可
 押词韵第三部
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后夫,十六后夫死。
两度君门依然一童稚。
凤钗两股齐,罗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旧,那复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惟恨当年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