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47、52、54 句因包含“割肉”,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割肉
第 21 句因包含“和羹”,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和羹
第 37 句因包含“无何”,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无何
第 38 句因包含“黄垆”,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黄垆
第 56 句因包含“刀圭”,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刀圭
第 60 句因包含“罗敷”,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罗敷
第 75 句因包含“鸿毛”,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鸿毛
第 75 句因包含“鸿毛”,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鸿毛
第 83 句因包含“藁砧”,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藁砧
割肉诗为汪孝妇 明末清初 · 屈大均
 押词韵第四部
孝妇者,姓吴氏歙人,归汪嵩如。岁甲寅,寇躏徽州,嵩如时客他县。其父履生遘病,方逃窜山谷无从得医。吴忧恐不知所为,夜仓皇左臂肉,和血濡缕羹汤以进,浃日而愈。吴处士嘉纪为作割肉》诗,有曰:“儿行远服贾,家中父危笃门外十万贼,杀人岩谷。父病乃膈食,兼旬五谷抢攘救者谁,新妇踯躅仰告头上天,俛视臂上肉。肉随利刃下,自糜作羹汤忍痛釜鬵际,天角东南明。上堂先进汤,须臾再进羹。羹汤沾唇,翁曰胸怀阔。不知病何往,从此啖啜果饵所欢,美炙无繇设。人上墙问,行路争传说。贼众得闻之,传令行列。毋惊孝妇里,兵马蹩躠。”寇既平,嵩如行贾扬州。吴独居织作洴澼絖如故缄书重相警勉无何,嵩如讣闻,吴绝粒食,不欲生。旋以堂上舅姑及两孤为虑,强就食饮。归,自擎一器匍伏迎奠,则羹右臂肉也。盖自伤不能以活其翁者活其夫云。辛未,吴年五十,子天与天长海内人称诗以寿欲得吴处士其人者为之先倡不佞大均吴处士交好处士泰州人字野人高节能文,人以其言为重。大均向读处士割肉》诗,异之,以孝古之贤媛也。壬申秋八月,吴小叔于鼎文冶以孝妇事自刊江邮至(刊江,疑当作邗江”。),始知孝妇于鼎文冶之嫂。于鼎文冶亦吾友也,乞予诗为寿。予虽不文岂可以不继响野人而更表扬之?于是野人作为《前割肉》诗,而大均为《后割肉》诗,其辞曰:
新妇割肉割肉为翁痡。
翁苦膈食人,腹中粒米无。
门前十万寇,杀人肝脑涂。
无从针药鬼伯呜呜
救死何所有,所有肌肤
翁命系新妇气绝须臾
抽刀向左臂,虽羸犹膏腴
一脔大逾寸,重可二十铢。
非方亦非圆,圭璧不殊
血裹若绛雪猩猩不如
聂切和羹,翁食能无馀。
胸膈忽荡开,病瘳不待晡。
贼众却走,毋犯孝妇闾。
邻里竞来视,各请翁所需
馈食精美餍饫翁不臞。
夫时在邗沟亲友皆来趋。
夫名以妇知,称妇因称夫。
不知夫视妇,芬芳长与俱。
无何先朝露,夫溘归黄垆
讣闻不欲生,欲殉忧诸孤
呱呱尚可弃,堂上舅姑
舅姑盘石,身衰同秋蒲。
匍匐灵柩前,奠馔无蒸雏。
抽刀再割肉右臂白如
左臂创末平,刀口痈疽
疗翁未死前,割肉不辜
夫既已奄逝割肉何所图。
肉岂惊精丸,刀圭昭苏
三日苟不生,神即幽酆都
割之等泥土,祗自戕罗敷
念己活君舅天理不诬
为夫惜一脔恩义次且
报生复报死,所捐非全躯
腥臊足食,差胜充庖厨
皇天不死,五十犹勤劬
二男已成立,干禄读书
母肉尚馀几,一身菀枯
在母如鸿毛,宁如惨自屠。
在舅如泰山返魂因彼姝。
在夫即牲牷肥腯逾羊酥。
吁嗟在外不得亲口珠。
尊章藁砧骨肉亲疏
九泉歆此羹,味淡同瓜菹
十年同食,所嗜忘其初。
忍死几时同穴踟蹰
为寿讵忍言,儿女欢娱
未忘至百岁蜉蝣归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