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九娘墓三首 其一 明末清初 · 郭之奇
七言绝句
烈女也,洋下人。于崇祯三年二月内(康熙本无“内”字。 ),强贼入乡肆掠,九娘拒掳曰(拒虏,康熙本作“詈之”。 ):“贼奴能杀我,不能辱我!”贼怜其姿,不忍杀,以刀胁之上马者三(刀,康熙本作“刃”。 )。骂声愈厉(康熙本无“声”字。 ),竟死(此句,康熙本作“竟死于贼”。 )。贼退收尸,颜色如生。乡族共立碑墓侧(乡族,康熙本作“乡族葬之”。 ),题曰贞女。道府行奖贞烈(此句,康熙本作“监司郡邑,各行旌表”。 )。余近述其事于陈令君,已在请旌,因挽以词(上三句,康熙本作“余修邑乘,编于《列女》。复挽以诗,志其氏,志其乡,志其年月,志其墓。录九娘也,录九娘之死,录其死于贼之言。隐之也,何隐尔!握拳透爪,嚼齿吞刀,丈夫难之;彼姝者子,行丈夫之所难。以九娘之贞心,为凛如矣。乡人题其墓曰‘贞女’,至今以为美谈。贤也,何贤尔!曰死者不可复生,墓存尔。微微彰彰,士君子事。曷为述?乡人覈也。曷为覈?目而口,口而众也”。)。
比年贼寇乱村烟,嬴得偷生问节全。
里妇惊传刀下语,狂奴许杀未容怜。